關于加強四川、青海省入 青海省四地


關于加強四川、青海省入 青海省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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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強四川、青海省入(返)麗人員疫情防控的通告(第19號)
一、從8月30日零時起 , 對所有有四川、青海省旅居史入(返)麗人員 , 采取“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離、4天居家健康監測) 。不具備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 , 實行7天集中隔離 。
二、對近7天內(8月23日至29日)有四川、青海省旅居史入(返)麗人員進行全面排查管控 , 實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 。不具備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 , 實行7天集中隔離 。
三、人員管控期間核酸檢測頻次和要求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執行 , 集中隔離費用自理 。
【關于加強四川、青海省入 青海省四地】四、近7天內有四川、青海省旅居史及擬來(返)麗人員 , 要主動向目的地社區(村組)、單位或入住酒店報備 , 配合落實核酸檢測、隔離觀察、健康監測等疫情防控措施 。
五、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將根據疫情變化 , 動態調整四川、青海省入(返)麗人員防控要求 。
來源:麗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發布時間: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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