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辦理居住登記需要什么材料?


廣州辦理居住登記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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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登記辦理材料
【廣州辦理居住登記需要什么材料?】1.廣州市流動人口居住登記申報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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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份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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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代申報居住登記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
3.居住證明(居住地址證明原件) 。
注明:居住地址證明原件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出具的住宿證明等,或者屋主與借住人簽訂的借住手續證明 。
4.申報人相片 。
申報人在具有相關照相資質的照相館拍攝取得的居住證相片回執 , 或者工作人員通過居民身份證讀取芯片相片信息 。
居住登記受理機構和申報方式:
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 , 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向居住地的街(鎮)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申報居住登記 。
流動人口可到街(鎮)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窗口申報,也可通過廣東省公安廳人口自助申報系統,或者通過公安、來穗部門開發的各類自助申報移動終端進行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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