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時間+辦理入口 北京西城區工作居住證辦理指南( 三 )


⑤住單位公房的:提供房屋產權單位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或租賃合同復印件,以及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居住證明;
(7)國家教育部認可的學位證書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字樣);
【辦理時間+辦理入口 北京西城區工作居住證辦理指南】①2008年9月之前學位另需提供紙質版學位認證,學位認證網站: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
②在國(境)外學位認證系統中無法在線查詢的國(境)外學位認證書,另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證明
(8)沒有學位的另需提供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復印件,在相關網站無法查詢的另需提供職稱相關材料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字樣);
(9)申辦人與申請單位簽訂的全部勞動合同復印件(合同有效期至少為辦理日六個月后)(須加蓋單位公章 , 并注明“與原件一致”字樣);
(10)申請單位的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字樣) 。
(11)聯系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聯系人手機號) 。
※如有隨往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均須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字樣):
(1)隨往配偶:配偶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須復印在一張A4紙上)、結婚證復印件、配偶在京工作勞動合同復印件(合同有效期至少為辦理日六個月后);
(2)隨往子女: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復印件、子女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
四、續簽事項辦理規范
1.受理條件
工作居住證有效期為三年,持證人員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有效期滿后,申請單位繼續聘用的 , 應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有效期前后一個月內辦理續簽手續;超過有效期限一個月未辦理續簽手續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自然失效 。
2.辦理程序
(1)單位登陸提交申請
用單位用戶名、密碼登陸【工作居住證管理系統】,在系統的“辦理員工申請”菜單中,填寫“證件續簽”信息、為其錄入近三年平均應稅收入信息并保存 。
(2)報送紙質材料
須單位聯系人持身份證件和申報材料到“中心”進行審核 。
3.申報材料
(1)在【工作居住證管理系統】中打印《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續簽申請表》一份(須加蓋單位公章 , 本人在聲明欄中簽字);
(2)申請辦理報告(須加蓋單位公章并由單位法人親筆簽名)(見附件4下載);
(3)誠信聲明(須加蓋單位公章)(見附件12下載);
(4)持證期間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合同有效期至少為辦理日六個月后)(須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字樣);
(5)2019年之前須個人登錄“北京市網上稅務局(自然人版)”打印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須加蓋單位公章);2019年之后須單位登錄“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 , 在代扣代繳項目欄的查詢統計功能中點擊個人扣繳明細查詢,查詢2019年之后的個人信息 , 截圖打印(須加蓋單位公章);
(6)申請單位的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字樣);
(7)聯系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聯系人手機號) 。
4.注意事項
用人單位辦理續簽手續時 , 應在上述辦理時限內同時完成系統提交和向“中心”申報紙質材料的手續 , 申報材料應真實有效、完整齊全 。如需補充材料的,單位也應在上述辦理時限內完成補充材料提交工作 。
五、聘用單位變更事項辦理規范
1.受理條件
申請人從原單位離職之日起60個自然日內 , 新單位在工作居住證管理系統中提交變更申請,并持相關材料到“中心”進行審核 。
2.辦理程序
(1)單位登陸提交申請
申請單位用單位用戶名、密碼登陸【工作居住證管理系統】 , 在系統的“辦理員工申請”菜單中填寫“聘用單位變更”信息 。
(2)報送紙質材料
須單位聯系人持身份證件和申報材料到“中心”進行審核 。
3.申報材料
(1)申請單位出具的《關于為xxx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聘用單位變更的申請》(須加蓋單位公章并由單位法人親筆簽名)(見附件5下載);
(2)誠信聲明(須加蓋單位公章)(見附件12下載);
(3)原單位為其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離職證明復印件,需說明具體離職時間;
(4)申請人與新單位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復印件(合同有效期至少為辦理日六個月后)(須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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