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時間+辦理入口 北京西城區工作居住證辦理指南( 二 )


(7)聯系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須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聯系人手機號) 。
三、個人新辦事項辦理規范
1.受理條件
申請人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按下述第(一)、(二)項辦理,請參照本辦理規范,按第(三)至第(八)項辦理 , 請點擊條款后鏈接 , 查詢辦理規范)
(一)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并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 原則上在申請單位工作滿一年且近一年應稅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1.5倍;
(二)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資格、資質, 原則上在申請單位工作滿一年且近一年應稅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1.5倍;
(三)國家和本市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哲學社會科學等類獎項的獲獎人;
(四)在新型研發機構、創新型總部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等科技創新主體中工作 , 近三年每年應稅收入超過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一定倍數的人員(其中企業注冊在城六區的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為4倍,注冊在本市其他區域的為3倍);
(五)在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金融機構等科技創新服務主體中工作,近三年每年應稅收入超過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一定倍數的人員(其中企業注冊在城六區的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為8倍,注冊在本市其他區域的為6倍);
(六)以第二作者(含)以上身份取得1項發明專利授權或3項其他專利授權或3項軟件著作權登記,其相應知識產權成果在京落地轉化并取得較好經濟社會效益;
(七)近三年累計自主投入超過500萬元或股權類現金融資大于1000萬元或近三年平均每年納稅500萬元以上的創新創業團隊,其持股比例不低于5%且排名前五位的自然人股東;
(八)對本市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或文化創意貢獻突出且近三年每年納稅額20萬元(含)以上的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人才資源供求狀況,適時調整納稅額度) 。
2.辦理程序
(1)申請人員向所在用人單位提出申請,本人簽署誠信聲明 , 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做出書面承諾 。
(2)單位為員工注冊賬號
已開通【工作居住證管理系統】的申請單位,用單位用戶名、密碼登陸系統,在“員工列表”菜單中選擇“注冊員工”,為申請人注冊個人賬號 。
(3)申請人填報信息
申請人用個人用戶名、密碼登錄【工作居住證管理系統】,逐項填寫信息后,提交申請 。
(4)單位審核員工申請
申請單位用單位用戶名、密碼登陸【工作居住證管理系統】,在“審核員工申請”中審核申請人信息,為其錄入近十二個月平均應稅收入并“審核通過” 。
(5)報送紙質材料
須單位聯系人持身份證件和申報材料到“中心”進行審核 。
3.申報材料
(1)在【工作居住證管理系統】中打印附有照片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申請表》一份(須加蓋單位公章);
(2)申請辦理報告(須加蓋單位公章并由單位法人親筆簽名)(見附件3下載);
(3)申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須復印在一張A4紙上 , 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字樣);如身份證與戶口本首頁地址不一致,另需提供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字樣);
(4)誠信聲明(須加蓋單位公章)(見附件12下載)
(5)單位登錄“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在代扣代繳項目欄的查詢統計功能中點擊個人扣繳明細查詢 , 查詢最近一年的個人信息后截圖打印(須加蓋單位公章);
(6)在京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均須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字樣) , 包括(提供其中一項即可);
①申辦人的《北京市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有效期至少為辦理日1個月后);如提供此項,無須再提供身份證及戶口本復印件;
②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復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提供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復印件;
③借住親友住房的:提供房產證復印件 , 親友雙方簽署的房屋借住聲明(見附件13下載)和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④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或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復印件,以及尚有6個月以上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需注明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租賃期限);租住農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的復印件,以及尚有6個月以上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需注明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租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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