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申請人 北京西城區工作居住證辦理條件


用人單位+申請人 北京西城區工作居住證辦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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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年2月19日
用人單位+申請人 北京西城區工作居住證辦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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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區工作居住證辦理條件(用人單位+申請人)
(一)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申請《工作居住證》相關業務,應滿足以下條件:
?納稅地在西城區,
?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經濟發展方向及產業規劃要求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等單位,其中企業近一年納稅額(不包含個人所得稅)原則上應不低于100萬元 。
(二)申請人
1.受理條件
申請人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按下述第(一)、(二)項辦理 , 請參照本辦理規范,按第(三)至第(八)項辦理,請點擊條款后鏈接,查詢辦理規范)
(一)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并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 原則上在申請單位工作滿一年且近一年應稅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1.5倍;
(二)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資格、資質, 原則上在申請單位工作滿一年且近一年應稅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1.5倍;
(三)國家和本市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哲學社會科學等類獎項的獲獎人;
(四)在新型研發機構、創新型總部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等科技創新主體中工作,近三年每年應稅收入超過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一定倍數的人員(其中企業注冊在城六區的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為4倍 , 注冊在本市其他區域的為3倍);
【用人單位+申請人 北京西城區工作居住證辦理條件】(五)在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金融機構等科技創新服務主體中工作,近三年每年應稅收入超過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一定倍數的人員(其中企業注冊在城六區的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為8倍,注冊在本市其他區域的為6倍);
(六)以第二作者(含)以上身份取得1項發明專利授權或3項其他專利授權或3項軟件著作權登記,其相應知識產權成果在京落地轉化并取得較好經濟社會效益;
(七)近三年累計自主投入超過500萬元或股權類現金融資大于1000萬元或近三年平均每年納稅500萬元以上的創新創業團隊,其持股比例不低于5%且排名前五位的自然人股東;
(八)對本市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或文化創意貢獻突出且近三年每年納稅額20萬元(含)以上的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人才資源供求狀況,適時調整納稅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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