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哈爾濱城鄉居民醫保問題解答


2020哈爾濱城鄉居民醫保問題解答

文章插圖
一、什么是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答:
2007年,我市啟動了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按照相關文件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 , 將兩項保險進行了整合,正式實施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
二、城鄉居民醫保參保范圍?
答:
城鄉居民醫保參保范圍覆蓋市域內除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所有城鄉居民,具體包括:
1、年滿18周歲,具有本市戶籍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和農村居民、取得本市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的常住人口且未在原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 。
2、各類全日制高校在校學生 。
3、中小學階段在校學生(含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特殊學校就讀的在籍學生)、學前教育機構在冊兒童、新生兒以及其他具有本市戶籍未滿18周歲的少年兒童 。
4、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人員 。
三、新生兒參保繳費如何辦理?
答:
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90天內(含90天)持戶口原件,未落戶新生兒還需提供監護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哈市居住證原件、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勞動保障工作站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于參保登記當日持勞動保障工作站出具的相關手續,到哈爾濱銀行營業網點將保費以現金的形式存入“現金繳費業務流水號”內,之后再建立哈爾濱銀行“醫保簽約”賬戶,按規定續存保費 。
新生兒按以上規定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并按規定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
四、在哪里辦理城鄉居民參保?
答:
成人居民、散居兒童和畢業后兩年待業期內大學生在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鄉鎮政府公共服務中心、勞動保障工作站、村委會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
五、城鄉居民參保需要哪些手續?
答:
辦理參保所需要件:本人身份證 、戶口原件 , 他人代辦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
此外,困難居民(學生)參保時還需要同時提供:民政部門印發有效的《哈爾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哈爾濱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證》或《哈爾濱市城市低收入困難家庭救助證》原件;殘聯部門印發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提供有效證明等;應屆大學畢業生(兩年待業期內)還需提供畢業證原件、哈市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存檔證明;未落戶新生兒還需提供監護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哈市居住證原件(主頁、本人頁、增減頁)、出生醫學證明原件;非本市戶籍居民還需要提供哈市居住證,省外戶籍居民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未參保有效證明 。
六、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標準是什么?
答:
2019年成人居民個人繳費分為兩檔,一檔320元、二擋元260/人/年 。新生兒、學生兒童和大學生個人繳費元260/人/年,大學生畢業后兩年待遇期內可按在校大學生標準繼續繳費 。
特困供養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對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的老年人和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 對其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定額補助 , 所需資金由醫療救助資金解決 。對困難人員中的在校大學生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 , 由醫療救助資金與所在學校各承擔50%;成人居民個人繳費部分 , 統一按一檔標準給予補助 。
七、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時間?
答: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年預繳費制度 。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為下一年度個人參保繳費的集中繳費期 。
八、城鄉居民醫保待遇起止時間?
答:
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期限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城鄉居民在集中繳費內參保登記并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醫療保險待遇期限為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
對城鄉居民在非集中繳費期參保的,其當年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資金全部由個人承擔,一次性足額繳納,其中 , 新生兒和春季入學大學生只繳納個人繳費部分,困難人員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定額補助;城鄉居民在集中繳費期之后參保的,自繳費滿三個月后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
九、如何查詢繳費是否成功?
答:
當年醫保繳費情況可到辦理參保登記的勞動保障工作站、各區醫保經辦機構及自助一體機進行查詢,同時,也可通過與哈爾濱銀行辦理短信提醒業務,信息提示當年保費是否扣款成功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