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穩崗返還標準


重慶穩崗返還標準

文章插圖
一、返還標準
返還標準按3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確定 。計算方式:2019年度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含補繳的歷史欠費及一次性躉交、計提費用)÷12×3×50% 。
二、返還程序
【重慶穩崗返還標準】企業向失業保險參保所在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部門提出申請(申報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30日,申請表見附件) , 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部門初審后,會同同級財政、經濟信息(中小企業主管部門)、醫保等部門聯合會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返還企業名單及金額,并將會審通過的企業名單和金額在當地人力社保部門或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 公示時應明確舉報渠道 , 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區縣(自治縣)應于公示完成后及時將返還資金一次性撥付到企業賬戶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