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技能培訓補貼申請流程一覽


東莞技能培訓補貼申請流程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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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員申請流程
學員在廣東省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信息系統注冊個人賬號后申請技能晉升培訓補貼指標,獲得指標后,填報相關信息申請技能晉升補貼 。通過信息系統驗證后,學員持規定資料,向居住證所在地的鎮(街)人力資源分局提出技能晉升補貼申請 。各鎮(街)人力資源分局應在收到書面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信息系統進行網上初審和復審,并在紙質資料上面加具核查意見;市人力資源局應在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信息系統完成審核,每個月25日匯總補貼情況并在東莞市人力資源政務信息網上對學員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未收到有效投訴的 , 確定為補貼對象 。不符合條件的,人力資源部門應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
二、培訓教育機構、行業組織或企業申請流程
(一)我市培訓教育機構、行業組織或企業申請流程
培訓教育機構、行業組織或企業組織學員參加免費培訓,需要先到市人力資源局備案的培訓教育機構、行業組織或企業填寫《申辦職業資格培訓項目備案表》并提交相關資料 , 經市人力資源局核準后,憑《申辦職業資格培訓項目備案表》到培訓所在地的鎮(街)人力資源分局簽訂勞動力技能晉升培訓協議,每年年底簽訂下年度勞動力技能晉升培訓協議,協議期限原則上為一年 。簽完協議后 , 向市就業管理辦公室信息科申請登錄賬號后,再向廣東省電子商務認證有限公司申請系統登錄數字證書 。按照128號文和1287號文規定,在培訓開班之日前,登錄廣東省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信息系統填報培訓項目開班信息 。申請補貼需登錄廣東省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信息系統填寫申請信息 。通過信息系統驗證后,向與其簽訂培訓協議地的鎮(街)人力資源分局提出書面申請和提交有關補貼資料 。各鎮(街)人力資源分局應在收到書面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信息系統進行網上初審和復審,并在紙質資料上面加具核查意見;市人力資源局應在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信息系統完成審核,每個月25日匯總補貼情況并在東莞市人力資源政務信息網上對學員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未收到有效投訴的,確定為補貼對象 。不符合條件的 , 人力資源部門應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
(二)非我市培訓教育機構、行業組織或企業申請流程
【東莞技能培訓補貼申請流程一覽】非我市培訓教育機構、行業組織或企業要按照我市培訓、鑒定要求,組織培訓和申請鑒定,向各鎮(街)人力資源分局提出補貼申請 。凡在我市開展培訓、鑒定(考試)的非我市單位均需按照我市規定執行,申請程序與我市培訓教育機構、行業組織或企業申請程序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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