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龍 調整入龍人員管控措施


返龍 調整入龍人員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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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入龍(返龍)人員管控措施
為科學精準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有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鞏固我縣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現將調整入龍(返龍)人員管控措施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返龍 調整入龍人員管控措施】一、境外入龍(返龍)人員 。需提前報備,途中做好個人防護,已在入境地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的,入龍后不再進行管控;未完成“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的,抵龍后按照填平補齊原則管控 。
二、新冠肺炎出院(艙)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員在出院(艙)后返龍人員 。需提前報備,途中做好個人防護,抵龍后實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期限自出院(艙)之日算起,期間第3、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
三、7天內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來(返)龍人員 。即日起抵龍的,一律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在集中隔離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管理期限自離開風險區域算起 。
四、7天內有中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來(返)龍人員 。即日起抵龍的,一律實施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在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如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采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管理期限自離開風險區域算起 。
五、7天內有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的其他地區(低風險地區)來(返)龍人員 。查驗48小時核酸陰性報告,3天內應完成兩次核酸檢測,并做好健康監測 。
六、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均無異常、非涉疫地區來(返)龍人員 。不再查驗核酸陰性報告,不再實行核酸落地檢測,掃碼、亮碼、測溫后通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有序自由流動 。
七、出入木城鄉按原管控措施執行 。
八、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居家健康監測由目的地鄉鎮、村(社區)落實管控 。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前期公布的管控措施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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