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中山市黃圃鎮規定企業復工不得早于3月1日


疫情期間,中山市黃圃鎮規定企業復工不得早于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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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 , 中山市黃圃鎮企業復工不得早于3月1日
【疫情期間,中山市黃圃鎮規定企業復工不得早于3月1日】2020年2月8日 , 黃圃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布《致黃圃人民疫情防控的告知書》 , 規定全鎮企業未經批準復工時間不得早于3月1日 , 仍在外地的員工請暫時不要返回黃圃 , 若須返回黃圃 , 到達后必須在1小時內向所在小區或村(社區)報告 , 從疫情重點區域返回或曾途經疫情重點區域的必須進行居家隔離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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