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疫情期間工程復工 疫情期間中山企業復工須提前2天報備


關于疫情期間工程復工 疫情期間中山企業復工須提前2天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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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疫情期間工程復工 疫情期間中山企業復工須提前2天報備】疫情期間中山企業復工須提前2天報備
近日我市發布了關于加強企業安全有序復工管理的通告
企業復工需滿足四大條件:防控機制到位、員工排查到位、設施物資到位、內部管理到位 。
全市各類企業復工,在具備上述條件的情況下,至少提前2日向企業所在地鎮區提出備案申請,提交《企業復工備案表》(附件1)及《復工企業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2),經現場復核,予以備案后方可啟動復工 。
具體備案流程由各鎮區制定,各鎮區疫情防控咨詢電話接受備案咨詢(附件3) 。
房屋市政、交通、水務等市管建設工程項目,由施工單位向市各行業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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