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期間中山市三角鎮企業復工規定


肺炎期間中山市三角鎮企業復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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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廣東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擴散蔓延,夯實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推進全鎮企業安全有序復工,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鑒于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建議各企業復工時間自覺往后推遲,為了減少工作場所人員集聚,降低疫情傳播和擴散風險,堅持“三提倡、一必須、一嚴禁” 。
三提倡:提倡非疫情防控必需、非市民生活必需的企業建議延遲至2月29日后復工;提倡企業錯峰復工,非關鍵崗位人員延后返崗;提倡有條件的企業采取電話、網絡等靈活方式在家辦公 。
一必須:疫情防控期間對計劃復工企業實行備案管理,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廣東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預防控制系列指引,確保防控機制到位、員工排查到位、設施物資到位、內部管理到位等“四個到位”,經鎮疫情防控指揮部予以備案后方能復工 。
一嚴禁:嚴禁不滿足“四個到位”條件、未經備案企業擅自復工 。
【肺炎期間中山市三角鎮企業復工規定】一、企業復工條件
除粵府明電〔2020〕6號文第一條明確的企業類型外,2月9日24時后至市疫情一級響應解除前企業申請復工,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防控機制到位 。企業要明確疫情防控的內部責任機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體系,明確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及部門車間班組負責人的工作職責,制定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和復工生產實施方案 。
(二)員工排查到位 。企業要加強返崗返工人員健康監測工作,規勸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或有密切接觸史的員工留在當地暫不返回中山復工 。對來自或者去過疫情重點地區或有密切接觸史的員工建立“一人一檔”,確保其隔離觀察14天并經體溫測量正常后方可上崗 。
(三)設施物資到位 。企業要準備必需的防控物資,做好口罩、測溫儀、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資保障工作 。企業要落實隔離場所,有集體宿舍的企業,要設置臨時隔離場所,安排相對獨立房間作為疫情發生地返崗人員臨時隔離場所;不具備條件的企業,要督促員工居家隔離或到各鎮區指定酒店、場所進行隔離醫學觀察14天 。
(四)內部管理到位 。企業要實施封閉管理,減少員工與外界接觸 。生產性崗位員工禁止外出,其余人員限制出入及與生產性崗位員工的交叉接觸,禁止外來人員進入廠區、生活區 。做好場地的通風、消毒和衛生管理及隔離區管控 。員工必須佩戴口罩上崗 。設立企業測溫點,每日監測員工身體狀況并按規定上報情況 。加強職工食堂衛生管理,員工分開、分時段用餐,有食堂的集中供餐,獨立分餐;沒有食堂的,集中訂餐,獨立分餐,盡量避免員工集聚用餐 。按照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引要求,建立和落實復工上崗前個人防護知識全員培訓制度 。
二、企業復工備案辦理全鎮各類企業復工,在具備上述條件的情況下,至少提前2日向鎮經信局提出備案申請,提交《企業復工備案表》(附件1)及《復工企業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2),郵箱:317206576@qq.com經現場復核,予以備案后方可啟動復工 。三、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各企業須切實承擔起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按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指引(詳情可登錄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http://wsjkw.gd.gov.cn/xxgzbdfk/fkzs/),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復工前必須做好充分準備,復工后加強日常管理,合理安排生產計劃和人員防護,強化安全生產 。發現疑似病例的應當立即報告,采取隔離防護等相應措施,堅決杜絕出現疫情不報、漏報、處置不及時等情況發生 。應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接受政府檢查 。
不滿足“四個到位”條件、未經備案擅自復工或未按要求落實有關防疫主體責任的,以及因不符合規范要求導致出現疫情防控重大風險、出現確診病例等不良后果的企業,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
本通告中企業復工備案措施解除時間視疫情防控形勢另行通知 。本通告由三角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三角鎮經信局,85406339 。
1、復工備案電話三角鎮經信局,85406339、85401633,郵箱:317206576@qq.com
2、三角鎮疾控中心24小時電話:85544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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