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期間中山市南區企業復工規定


肺炎期間中山市南區企業復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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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期間中山市南區企業復工規定
為落實廣東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有效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穩妥審慎開展企業安全有序復工,現就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原則
嚴格落實《中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于推進企業安全有序復工工作的通知》,做到“四個到位”防控要求,一要防控機制到位,二要員工排查到位,三要設施物資到位,四要內部管理到位 。具體做到“七個一”:
成立一個防控小組 。建立企業內部疫情防控管理體系,由企業高管任組長,明確責任人及工作職責,制定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和工作措施 。
開展一次全員排查 。排查全體員工籍貫及14天內去向,對來自或者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員工建立重點監控類清單,規勸其留在當地暫不返中山 。已返回中山的要排查抵達時間,落實企業內部醫學觀察、自行隔離等措施,完成隔離觀察14天并體溫測量正常后方可上崗 。
上下班測量一次體溫 。一旦發現員工有發熱、咳嗽等相關癥狀,立即要求其暫緩上班,到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并做好信息上報和隨訪 。
全員配備一個口罩 。每天為每一位員工配備口罩,要求員工在辦公場所、生產車間必須佩戴口罩,并按生活垃圾分類要求做好廢棄口罩處置 。
每天早晚一次消殺 。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做好辦公場所、生產車間、餐廳等區域的衛生清潔、通風、消毒 。
落實一處隔離場所 。有集體宿舍的企業,要設置臨時隔離場所,安排單人單間或相對獨立房間作為疫區返崗人員臨時隔離場所 。不具備條件的企業,要按照南區統一安排,確定具體隔離觀察地點并向所在社區報備 。
建立一個錯峰用餐制度 。組織員工錯峰用餐,并加強員工下班后管理,避免室內群體聚集 。沒有食堂的采用配送餐方式解決 。
二、報備復核制度
2020年2月9日24時起,凡計劃復產復工的企業,在具備上述條件前提下,須至少提前2日(自然日)向南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備,提交《企業復工備案表》(附件1)及《復工企業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2)蓋章掃描電子版,發送至NQQYFGBB@163.COM郵箱 。
受理時間自2020年2月7日17時開始 。
咨詢電話:
88893173、23337188(8:30—17:30)
18825025675(17:30—次日8:30)
經現場復核,材料齊備并符合條件的,予以備案復工;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備案 。
三、責任落實
各企業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認真對照“四個到位”“七個一”開展疫情防控工作,不具備條件的,不得復產復工 。根據要求及時報送疫情防控情況,發現疑似病例立即報告,并采取隔離防護等相應措施 。
【肺炎期間中山市南區企業復工規定】南區復工指導組將對企業疫情防控情況進行檢查督導,發現不符合規范情形的,責令整改;整改仍不到位的,責令停產停工 。出現確診病例的企業一律封閉停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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