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成都新都區煙花爆竹禁燃規定


2022成都新都區煙花爆竹禁燃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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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成都新都區煙花爆竹禁燃規定
新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一)桂湖街道、新都街道、三河街道、大豐街道行政區域全域禁燃 。
(二)石板灘街道:以石板灘街道辦事處為中心北至石板灘小學一分校(紅光小學),東至東風佳苑二期,南至合興場社區老拱橋龍泉界,西至馬家沖渠 。含興城村1—6組,仁和場社區1—7組,金三角社區1、2組居民聚集點及萬源大道、九妹街、寶灘街、蜀龍街、蜀龍街西巷、沿濱路、麗都半島小區、田園晶品小區、順心苑小區,合興場社區1—4組及6、11、12組,東風社區2組及4—10組等區域及沿線外側50米以內 。
(三)軍屯鎮新民場鎮:金牛村12社、金牛村18社、金禾小區、禾登社區1社、禾登社區2社、禾登社區9社、禾登社區11社、禾登小區、新河街、禾登街以及新民社區11社、新民社區26社等區域及沿線外側50米以內 。
(四)繞城高速(G4201)路段兩側500米以內的區域 。
在上述區域外的下列場所也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教學科研等單位;
(二)車站、地鐵、過街天橋、立交橋、隧道、鐵路線路等安全保護區;
(三)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歷史文化街區、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山林等重點防火區、軍事設施保護區、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物資儲存倉庫、機動車停車場;
(四)加(配)油(氣)站等生產、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和輸油(氣)管線、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以及周邊200米范圍內;
(五)醫療機構、養老機構、教育機構、兒童福利院、商場、市場、文化娛樂場所、體育場館以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
(六)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場所 。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全區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
在本區禁止燃放區域內舉行重大慶典活動,需要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報區人民政府審批,由區人民政府決定并予以通告 。其中《成都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中規定的禁止燃放區需要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報成都市人民政府審批,由市人民政府決定并予以通告 。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 。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禁止在托運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 。允許銷售的個人燃放類煙花爆竹的品種和規格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禁止向個人銷售專業燃放類的煙花爆竹產品 。
【2022成都新都區煙花爆竹禁燃規定】舉報電話:110;028—83972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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