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論文作者單位的標注要求

【科技論文作者單位的標注要求】作者單位標注過程中,通常需遵循以下要求 。
1)準確 。即作者的單位名稱應該是社會上公認的、規范的全稱,而不是簡稱或不為外人所知的內部稱謂 。例如,“XXXX工業大學機械工程與自動化學院”若寫成“XX工大機院”,就是不準確的:“工大”究竟是指工業大學還是工程大學,不確定;“機院”到底指的是什么,則更是無從猜想 。
2)簡明 。即在敘述準確、書寫清楚的前提下,應力求簡單、明了 。換言之,既已列出郵編,就無須再寫街、路、門牌號 。單位名稱既已冠有城市名,就無須再加入城市名 。單位名稱無法提示所在地的,應標注城市名(若單位所在城市不是直轄市,則還應標注省、自治區名) 。例如:
長安大學,陜西 西安 710064 中國礦業大學,江蘇 徐州221116
浙江大學,浙江 杭州 310027 北京交通大學,北京 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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