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二 )


5.根據市、區物價部門已不對公租房租賃價格進行備案以及市籌公租房租賃價格一般報市房管局備案的實際情況 , 經市發改委(市物價局)同意,四/(一)“合理確定租賃價格”一段中公租房租賃價格備案部門由“住房所在地的區(縣)物價部門和住房保障部門”修改為“同級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
6.五/(一)“政策支持”一段 , 根據原文件出臺后國家和本市對公租房支持政策的調整變化相應修訂 。其中供地支持政策表述為“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用地可采用劃撥、協議出讓、租賃或作價入股等方式取得 ?!必斦С终弑硎鰹椋骸罢赏ㄟ^資金支持、實物房源劃轉等方式,支持公共租賃住房運營機構發展 ?!倍愂罩С终弑硎鰹椋骸肮沧赓U住房建設、籌集和運營,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绷硗猓槍鶎臃从巢糠止夥宽椖可罾幚戆凑諉挝簧罾幚硎召M的問題 , 經市發改委(市物價局)、市綠化市容局同意,增加規定:“公共租賃住房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按照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相關規定執行 ?!贬槍σ咔槠陂g基層反映一些公租房項目未全面納入屬地社區管理造成申領口罩難等問題 , 經市民政局同意,增加規定:“屬地街道(鄉鎮)積極組織各項便民利民服務和社區志愿服務 , 切實提升公共租賃住房小區居住品質 ?!?br /> 修訂后的《實施意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的公租房管理工作參照《實施意見》執行 。
下一步 , 市房屋管理局將根據修訂后的《實施意見》,修訂《市籌公共租賃住房準入資格申請審核實施辦法》;各區也將根據修訂后的《實施意見》,相應修訂本區區籌公租房準入標準等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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