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備案合同與實際合同不一致 最新施工備案合同( 六 )


第六條:工程質量檢查及驗收
1、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檢,并于48小時前通知發包方參加,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驗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因發包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 。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
2、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方按國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發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方10天內組織驗收 。發包方不能按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責任及應支付的費用 。發包方、承包方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后,發包方于5日內按有關規定向質量監督機構申報竣工工程質量備案本合同即告終止 。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
第七條:設計變更及合同價款的調整
1、施工中發包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經批準后,發包方應在變更前10天向承包方發出書面變更通知,否則,承包方有權拒絕變更 。承包方按通知進行變更,并于5天內,根據約定的可調整承包方式提出變更價款報告的完整資料,因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承包方損失,由發包方承擔,發包方收到變更價款報告之日起5天內予以簽認,無正當理由不簽認時自變更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
2、本工程按可調整的承包方式對承包造價作如下調整:
第八條:工程價款及結算
雙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主管部門現行規定,在合同生效后,開工前七天,發包方應向承包方預付______%工程款;進度款根據每月1號所報工程進度撥款;承包人按發包方要求履行完全部義務后,向發包方提交竣工結算報告,發包方應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后______內向承包方予以結清,發包方不按時撥付工程款,從應付之日起承擔應付款的利息 。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
第九條:材料設備的供應
1、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應對各自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如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的產品,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各自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
2、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時,須經發包方代表批準方可使用,由此增減的費用雙方議定 。
第十條:爭議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 。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約定按第______種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
第十一條:質量保修
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
保修內容包括:
1、工程主體結構終身保修;
2、屋面防水結構保修5年;
3、裝飾裝修及其他保修兩年 。
第十二條:違約
發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及發生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分別保存;副本______份 。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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