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批捕后不能取保了嗎?

【被批捕后不能取保了嗎?】
一般而言 , 采取逮捕之后 , 是不可以轉為取保候審的 , 除非有較為特殊的情況 。首先 , 從法律基本原理考慮 , 兩者都是對刑事犯罪而采取的措施 , 而且被批準逮捕的條件是比取保候審更為嚴峻和苛刻的 。
《刑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 , 認為需要逮捕的 , 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 , 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 。在特殊情況下 , 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 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 , 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 , 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 , 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對于需要繼續偵查 , 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 , 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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