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用人單位補貼政策


廣西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用人單位補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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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高校畢業生,下同)的單位,以及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 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 。對靈活就業后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就業困難人員 , 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 , 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 。
2、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
小微企業和社會組織吸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的 , 按規定給予最長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和1000元/人的帶動就業補貼 。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的,按規定給予最長2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
3、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社會保險補貼
對招用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的企業或社會組織,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 。
【廣西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用人單位補貼政策】4、就業見習補貼
享受就業見習補貼的人員范圍為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中職畢業生和完成中期就業技能培訓2年內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未繼續升學的初中、高中畢業生,以及16-24歲已登記失業的青年 。對吸納上述人員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的標準給予就業見習補貼,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 , 提高見習補貼標準至每人每月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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