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離開金平防疫措施的通告

【關于離開金平防疫措施的通告】

關于離開金平防疫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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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離開金平防疫措施的通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嚴防外傳”的防控要求,牢牢守住疫情不外溢底線,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將離開金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縣域內人員原則上非必要不離開金平 。因病、因喪、因學、特定公務等確需離開金平的,先向所在社區、村委會申報 。按照防疫要求,居家或入住賓館酒店及指定地點健康監測3天,(3天內分別開展2次核酸檢測,每次間隔24小時以上,第2次雙采雙檢;居家健康監測期間由屬地社區、村委會進行監督,不得擅自外出) 。離開金平前經所屬地鄉鎮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核,報經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核批準、開具《通行證》,承諾做好個人防護后方可通行 。
二、離開金平人員僅限于居住在防范區居民,封控區、管控區居民暫不得離縣,待封控區、管控區解除后方可進行離開金平申請 。
三、離開金平人員要主動接受健康檢查,不得冒用他人健康碼、行程碼等信息,不得瞞報、謊報信息,不得偽造使用相關證明材料,不得繞關、避卡、躲避檢查 。對拒不執行本通告,干擾、阻撓疫情防控有關工作人員,將嚴肅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
四、全縣執勤卡點嚴格落實離開金平人員、車輛的查驗及消殺,認真做好“五查一測”(查身份證、健康碼、行程碼、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通行證,測體溫),把好離縣各通道關口,堅決守住疫情不外溢 。
五、離開金平的人員到達目的地后,要立即向當地社區、村委會進行健康申報,如實報備個人近14天內旅居史、活動史和接觸史,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
六、本通告自2022年3月18日零時起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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