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貨運管理辦法 網絡貨運管理暫行辦法出臺


網絡貨運管理辦法 網絡貨運管理暫行辦法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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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據悉 , 《辦法》共4章30條 , 分為總則、經營管理、監督檢查和附則 。首先 , 《辦法》將“無車承運”更名為“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 并對其定義和法律地位進行了明確界定 。
網絡貨運經營 , 是指經營者依托互聯網平臺整合配置運輸資源 , 以承運人身份與托運人簽訂運輸服務合同 , 委托實際承運人完成道路貨物運輸 , 承擔承運人責任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活動 。同時 , 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 , 《辦法》以不增設許可、不突破既有法律法規為基本原則 , 確定了網絡貨運經營條件 , 放寬市場準入限制 , 鼓勵發展新業態 。
2、其次 , 《辦法》從保障安全、維護權益、提高服務角度出發 , 對網絡貨運經營者有關承運車輛及駕駛員資質審核、貨物裝載及運輸過程管控、信息記錄保存及運單數據傳輸、稅收繳納、網絡和信息安全 , 貨車司機及貨主權益保護、投訴舉報 , 服務質量及評價管理等作了系統規定 , 合理界定了平臺責任 , 規范平臺經營行為 。
3、最后 , 《辦法》明確了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對網絡貨運運輸安全、權益保護和服務質量等有關管理工作職責 , 以及稅務部門對網絡貨運經營者的稅收征管工作職責;建立了網絡貨運運行監測管理制度及經營者信用評價機制 , 完善了信息共享及違法行為查處工作機制 , 充分利用行政處罰、聯合懲戒、行業自律等手段 , 構建多元共治的監管格局 。
4、據了解 , 《辦法》建立在系統總結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的基礎上 。交通運輸部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將于2019年12月31日結束 , 從2020年起 , 試點企業可按照《辦法》規定要求 , 申請經營范圍為“網絡貨運”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縣級負有道路運輸監督管理職責的機構應按照《辦法》 , 對符合相關條件要求的試點企業 , 換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未納入交通運輸部無車承運人試點范圍的經營者 , 可按照《辦法》申請經營許可 , 依法依規從事網絡貨運經營 。
【網絡貨運管理辦法 網絡貨運管理暫行辦法出臺】5、此次座談會由中國交通報社主辦 ,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貨運與物流管理處、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相關負責人針對新出臺的網絡貨運政策進行了解讀 , 天津運友物流、江蘇諾得物流、河南脫穎實業、陜西榆林貨達物流、快狗打車、北京中交興路等企業代表參加了座談會并分享了網絡貨運平臺建設的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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