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糾紛如何處理 農田糾紛如何處理?

農田糾紛主要有哪些表現形式?這個起碼要有幾種比較明細的問題列舉,有的是當下的農田糾紛,有的還是歷史遺留問題等,所以要不同情況不同分析對待 。
先說歷史遺留問題,舉個例子,原來農村承包耕地要承擔各種稅費,于是就有農民不想種地了,要么棄耕要么送給鄰居耕種 。這個在農村也不是個別現象,我們村就有幾家這樣的,比如年歲大種不動地了,子女在外面工作等等原因 。結果呢現在農村承包地不要各種稅費了,還給農田地力保護補貼等,于是原來棄耕的農民開始向接手的農民索要“屬于自己的”承包地 。其實歷史遺留問題很多,以這個比較突出,就列舉出來 。
再個就是多占耕地 。農民對土地來說是很珍惜的,但耕地不是孤立的,往往會有相鄰的田塊,問題就出來了,一家的犁子稍微多犁一下,別家的耕地就翻過來到他家了 。這個在農村也很普遍,也是不少農民家庭之間鬧矛盾的根源所在,有的甚至還是歷史遺留問題,從祖上就開始吵鬧,也說不清到底是誰多占了誰家的 。因為農村的那個耕地地界,以前也很毛燥,原始地界到底在哪里都說不清了 。好多都是地頭埋塊磚頭插個木樁啥的,很容易被人移動或者丟失 。
所以說比較典型的農田糾紛,就有至少兩種表現形式,一是是否能要求歸還的問題,二是是誰多占誰的問題 。長期以來農民對承包地是寸土必爭的,尤其是有利益回報的時候,如果沒有農田補貼,有的棄耕農民也不會想起來自家還有承包地,如果農民都不在乎田塊面積大小,也不會去鬧矛盾甚至除了口角之爭升級為打群架或者鬧家族之間混戰,所以化解農村人之間的農田糾紛,也是穩定底層社會秩序的重要工作 。
農田糾紛處理主要還是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比如民法、土地法、物權法等 。但不管怎樣,基層鄉鎮農村干部要先行動起來,主動為農民化解農田糾紛,可以先調解說和,進一步就是鄉鎮司法所、土地所等調解、仲裁等,最后一步在到法庭去調解或者判決 。
【農村土地糾紛如何處理 農田糾紛如何處理?】我的個人觀點是,歷史遺留問題棄耕的農民,于情于理再要回承包地不太恰當,歷史義務沒有盡到,就不該享受后來的福利 。至于多占少占鄰居耕地,最好還是化解為好,通過調解各退一步還是好鄰居 。那句老話咋說來著?“遠親不如近鄰”,撕破臉結怨仇不劃算,造成人身傷亡的話更是人間悲劇,不如學學古代“三尺巷”的美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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