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應高中一個班收8萬班費高中班費大概多少錢( 二 )


可以想見,因為拍視頻的圍觀者,才讓這波輿情顯現,才有了市場監管的“聯合調查組”、才驚動了品牌總部跳出來“聲明” 。倘若沒有呢?車主的 *** 之路還要走多久 。
王小波在《沉默的大多數》中說過這樣一番話,“我認為,知識分子的長處只是會以理服人,假如不講理,他就沒有長處 ?!币粋€法治社會,自然是講道理的知識分子、守法公民的大道直前的社會,而如果權益與自由是“按鬧分配”的話,一定在某種程度上寓言著公共治理層面的疏漏與問題 ?!翱拊V *** ”的車主讓每個人都有種深切的“代入感”,是因為很多時候,我們多是希望講道理來 *** 的,但問題是“15天過去”,面對強勢到油潑不進的4s店,如果連“三包”政策的最終解釋權都落到“大店”手里,再是有知識、講道理的消費者又能怎樣呢?
品牌方固然要盡到企業社會責任,好好調查4s店的銷售行為,不過,職能監管部門恐怕不能點到“特別調查組”為止,眼下,更要做好兩件事:一是查查車主到底投訴過哪些部門,這些部門究竟存在不存在“不努力、不作為”的情況?二是順著“哭訴 *** ”事件梳理消費投訴渠道,像解決營商環境問題那樣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嚴肅整頓4s店的各種自說自話的潛規則 。
車主的樂觀肯定是對的,“我就不信天下還沒個說理的地方” 。不過,對那些口才和膽識還沒有到“豁出去”地步的消費者們來說,找一個可感可知、可信可親的“說理的地方”,也許這是“315”后364天里要直面的現實難題 。于此而言,在“強大國內市場”成為關鍵詞的2019年,職能部門還應主動關懷、創新作為,讓這種疑似“不鬧不解決系列”事件在消費市場里少些、再少些!
法律絕不會“逼良為X”/《法制日報》
(上下滑動查看)
請原諒,我們用了“逼良為X”這樣的字眼 。
當然,這絕不是對當事人的詆毀,只是這兩天發生在一名西安女研究生和西安利之星奔馳4S店之間的 *** 事件,實在讓人如鯁在喉,不吐不快 。
66萬的奔馳汽車,還沒開出店門發動機就漏油了 。
從退款、換車、補償,到只承認“根據國家的‘三包’規定,只能換發動機” 。誰曾想,15天耐心溝通和反復交涉,換來的竟是4S店的步步緊逼!
“我是受過文化教育的人,我是研究生畢業,但是這件事讓我幾十年的教育受到了奇恥大辱!我就是太講道理!”從委屈到窩火,這難道就是講道理的文明人該受的氣?
一面是女研究生無奈之下的“大鬧”,一面是4S店理直氣壯的“依據規定”,在如此沖突對立中,我們看到的是一個想講道理、講文明的高學歷女性被“逼上梁山”的無可奈何!
本就是店大欺客,卻一本正經講起了法律規定 。
問題也就在于此 。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法律是保障公民合法權益的武器,而不是有心者趨利避害的工具 。
表面上看,西安利之星奔馳4S店給出的從退款變到換車加賠償,最終又變成只免費更換發動機的解決方案,依據的是涉及三包的相關規定 。
有相關律師解釋,在銷售合同簽訂之后,消費者就受汽車三包相關規定的保護 。而該4S店正是在這句條文上做起了文章,斷章取義,故意用三包相關規定駁斥女研究生不講道理,以此趨利避害 。購車合同簽了,此后的一切問題都拿“三包”說事,大店還真是“精明” 。
但是別忘了,法律同時還規定:生產者生產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車還沒開出店門發動機就漏油,汽車關鍵部件重大瑕疵的實錘,奔馳4S店要作何解釋?
還是那句話,法律條文是相對機械的,但法條歸根到底是人在用,人們對于法條的理解和應用,應當而且必須本著法律精神,決不能機械思維、機械適用,更不能故意用法律來達到趨利避害的目的 。
法治社會發展到今天,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不斷提高 。但是,為什么還是會出現這種店大欺客、 *** 難的現象呢?
說到底,就是有人故意為之 。在這些人手中,法律是雙刃的 。當自己的利益被侵犯,我就跟你講法律;當法律不在我這邊,我就在法律框架下斷章取義,“另辟蹊徑” 。種種交錯,也就出現了“店大欺客” 。

官方回應高中一個班收8萬班費高中班費大概多少錢

文章插圖
而這種打著依法辦事的幌子把法律變成趨利避害工具的做法必須受到遏制,否則勢必就會出現這種“逼良為X”的場面,把好好的一個文化人變成了“潑婦”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