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交通費報銷標準 單位差旅費報銷制度是什么

為有效控制和壓縮差旅費用的支出,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
一、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 。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后,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借款 。
3、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應形成出差完成情況書面報告,并向分管領導匯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簽署考核意見 。
4、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
6、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門擔保人責任 。
7、出差時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
二、費用標準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 。
(1)住宿標準(金額單位:元 。下同):
地區/人員
特區
【差旅費交通費報銷標準 單位差旅費報銷制度是什么】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實報實銷(含副總經理,下同)
經 理
180
130
120
100
80
其余人員
150
110
100
80
60
(2)伙食補助費:
地區/人員
特區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實報實銷
經 理
60
40
40
40
40
其余人員
60
40
40
40
40
(3)市內交通費:
地區/人員
特區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實報實銷
經 理
10
8
5
5
3
其余人員
10
8
5
5
3
(4)交通工具標準:
工具/人員
飛機
火車
輪船
長途汽車
出租車
總經理
普通艙
軟臥軟座
二等艙
實報
實報
經 理
預申請
硬臥硬座
三等艙
可乘
實報
其余人員
——
硬臥硬座
三等艙
可乘
預申請
三、報銷辦法
(一)住宿費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報銷 。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
3、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標準原則上按規定標準執行,有新聞媒介采訪、會見地方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或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特殊業務情況,在分管領導允許的前提下,可按實報銷 。
4、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支,副總以上人員出差,可單獨住宿 。
(二)伙食補助費報銷辦法
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安排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安排半天補助;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
(三)交通費報銷辦法
1、旅途中符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坐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 。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匯報,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
2、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
3、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坐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 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是須確保安全的;
(3) 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 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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