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寶銷售員工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有條款 。
一、合同期限:
1、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店鋪 擔任店面銷售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 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二、工作期間乙方應遵守以下工作行為規劃:
(一)員工工作行為規劃:
1、大愛無邊:顧客進店時,面帶微笑,要像春天般的溫暖,并親切問候:“歡迎光臨” 。
2、留戀難舍:顧客離店時,必須送顧客到門口并說:“請 慢走,歡迎下次光臨” 。
3、敬業守時:準時上班,當月累計三次以上遲到、早退 者計曠工一天 。
4、嚴于律已:上班時間必須檢查自身形象是否合乎:聘用合同書1)頭發到肩者必須束起;
2)淡妝(要給人很精神的感覺);
3)有工作服的工衣要整潔;
4)不留長指甲,男同事頭發不能過雙耳,不能留胡須 。
5)精神飽滿,用振奮的精神,快樂地迎接每天的工作 。
5、在沒有顧客的情況下,紀律(嚴禁聊家常、打鬧、吃東
西、化妝等) 。
6、閑暇時整理自己所屬區域保持貨品整齊,衣架無損 。
7、打 *** 必須經過店長同意,一天不能超過兩次一次不 能超過5分鐘 。
8、未盡同意不得擅自調班、調休 。
9、嚴禁透露公司機密(產品原價、客戶檔案,工資待遇) 查明屬實將扣除當月工資60%,必須服從分配,服從管理,違 者30元/資,私下用本公司電腦者扣罰50元/次 。
1 0、顧客是我們的上帝,嚴禁和顧客吵架,這是衡量一個 員工的自身素質修養的標準 。
(二)員工遲到規則
1、(遲到5—1 0分鐘以內)一個月兩次以內不扣分 。
2、本月遲到三次以上照以下條規扣分(10分以內扣5元,10一30分鐘扣20元)超過30分鐘計曠工一天(曠工一天100 元) 。月未扣分總金額獎給本月沒有請假沒有遲到的員工(病 假不扣分,憑醫藥單據證實) 。
如有員工違反上條例分數(每分等同人民幣1元)每月扣 分30分以上者罰值日一周 。
(三)工作期間乙方薪水及獎勵制度如下:
1、新來導購試用前三個月底薪1200元,需交押金500元,合同期滿后退還乙方押金,合同期內中途離職者將不退還押金 。
2、提成方式:個人月銷售額為總金額,按個人月銷售額
總金額提成1% 。
3、沒有特殊情況周六、周日不準請假、休假 。
4、員工一個月休假一天,在不影響店鋪正常運作情況下,經店長同意(節假日不允許員工休假) 。
5、在公司指定情況下,月個人任務完成情況下,月獎勵員工30—50元,按員工個人銷售和狀態由甲方決定 。
6、全勤獎勵50元,每三個月進行評選優秀員工,獎勵 200元 。(條件:必須全勤員工,業績排名前二位者,無客戶 投訴者) 。
(四)其他
1、乙方必須保證甲方店鋪設施完整,如有損壞,按公司 報價的50%予以扣除,方式為員工均攤 。
2、乙方必須保證自己健康及安全,如有任何問題,甲方 不予承擔 。
3、必要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名):
【珠寶銷售員工合同】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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