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中怎樣看待耽美?

實際上,耽美(Boys' Love,簡稱BL),這個詞最早是出現在日本近代文學中,“耽”即沉溺、入迷的意思,耽美概指唯美、浪漫、沉溺于美的事物 。后來,耽美一詞才逐漸被用來表述男性與男性之間的愛情 。
那我就直接把你這里的耽美,理解為男同性戀來回答吧 。
我個人是認同所有的愛情形式的,只要它是純粹的,不功利的愛 。即便性取向不同于主流取向,但那也是公民應有的生活權利 。
沒有人可以阻撓愛情的發生,也沒有人有權利指定人們應該怎樣相愛,與誰相愛 。阻撓同性戀,就像從前阻撓不同階層之間,或者不同種族之間的通婚一樣,那是一種不公平的歧視制度 。
在現代這個文明時代,你不會因為白人嫁給黑人感到不可思議,也不會因為官二代取了平民百姓家的姑娘就覺得不應該,如果以上這些從前被否定被阻撓的愛情,讓你覺得那個時代太落后,那么現在我們就應該接受耽美及拉拉的存在 。
這些群體因為性取向被歧視,被排斥,無法過應當有的正常生活,這是人類的悲哀 。只有當小部分的人的權益也能夠被保障時,絕大部分人的利益才會真的被保障!
一個人的性取向并不能磨滅他的生命價值,也不應該成為影響他為自己爭取更好生活的門檻 。
好好想想,如果有一天,我們的家人出現同性戀,或者設身處地想想如果我們自己就是同性戀,你會希望得到怎樣的對待,那你就這樣去對待這個群體吧!
耽美及拉拉們,現在在社會中都還是弱勢群體,人們就像對待艾滋病人一樣對待他們,避之唯恐不及,甚至惡語相向,連家人也無法接納和理解,這只能說是人們的眼界和格局所限,且只從自己個人的利益出發來看待這些事 。性取向不同只是很小的一種獨特弱勢群體,而弱勢群體真的很多,我們難道不應當去關心弱勢群體的權益嗎?不是耽美,也可能是別的什么,能不能保證自己永遠不會成為弱勢群體,不管這個弱勢的因素是什么 。假如不得不戰隊,就請站在弱者的一方吧 。不是你弱你有理,而是因為你弱,我們更要維護你的基礎權利得到真正的保障 。

在古代中國,耽美應該叫做龍陽之好或短袖之好,是著名的四大君子之一龍陽君與魏王之間的愛情 。那時候,反而是被普遍接納的一種生活狀態 。
我不說這種性取向就是對的或是錯的,因為性取向是天生的,沒有對錯之分 。我也并不認為這種方式是值得倡導的生活方式,因為我尊重所有合法合規的生活方式 。
生命存在的形式可以是多元的,愛情形式也應該是多元的,性取向不應當被任何自以為是的個人價值觀所打壓 。
我想,那些法律允許同性戀結婚的國家和地區,是要比不允許通婚的國家在法制文明社會的進程上,快了一大步 。就像我們同情并無法理解非洲人的不公平生活制度一樣,那是因為我們在生活文明進程中,走的比他們快!
【在現實中怎樣看待耽美?】我們的眼光和心胸應當走的比當前的社會進程更遠一些,以后才有可能去努力使得更多應當有的公民權益,進入現在可能不完善的法律法規里,讓我們能得到更全面法律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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