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印度小葉紫檀 什么是引渡( 二 )


引渡VS遣返
在涉外刑事犯罪中 , 除了引渡 , 我們還經常會聽到遣返 , 那么這兩個法律名詞之間又有什么區別呢?
引渡 , 是指國家根據條約或基于其他理由把在其境內而被別國指控或判定犯罪的人 , 應該國的請求 , 移交該國審判或處罰的行為 。是國家之間刑事司法協助的一種形式 。說明犯罪分子在觸犯刑事法律后 , 已經潛逃到其他國家了 。此時 ,  *** 國家可以依據與犯罪分子落腳國家之間的引渡條約 , 向犯罪分子落腳國家發出引渡要求 , 要求把犯罪分子引渡回本國 , 依法處罰的行為 。
引渡有一個重要條件 , 必須要滿足按請求國和被請求國法律均構成犯罪 , 即所謂雙重犯罪 。引渡請求一旦接受 , 意味著被請求國將對被請求人采取強制措施 , 將以強制手段把該人移交給對其進行刑事追訴或執行刑罰的國家 。
遣返 , 是沒有條約的引渡 , 即發生在沒有簽署引渡條約的兩個國家 ?!扒卜怠笔且环N非正式的國際協助方式 , 主要用于將難民和非法移民遣送回他們的國籍所屬國 。遣返比起引渡 , 程序上要相對簡單 , 一般情況下 , 只要證明犯罪嫌疑人不具備合法居留身份 , 說明其從所屬國非法出境即可 。遣返可以作為引渡的一種替代措施 , 因其在客觀上與引渡相同的結果一樣 , 有時也被稱為“事實引渡” 。
遣返不一定是針對犯罪分子 , 是犯罪分子潛逃到他國以后 , 由于其落腳國與犯罪分子本國之間沒有簽訂引渡條約 , 而由本國向其潛逃地國家發出遣返請求 , 要求將犯罪分子遣返到本國接受處罰的行為 。
當引渡發生在中國
由于在國際法上并沒有規定國家的義務 , 因此相關國內立法也就成了引渡的重要法律依據 。
那么對于引渡 , 在我國法律中是怎樣規定的呢?
2000年12月28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引渡法》 , 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其中 , 對于引渡的條件有著明確的規定 。
法條鏈接
第七條 外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的引渡請求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 才能準予引渡:
(一)引渡請求所指的行為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請求國法律均構成犯罪;
(二)為了提起刑事訴訟而請求引渡的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請求國法律 , 對于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均可判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其他更重的刑罰;為了執行刑罰而請求引渡的 , 在提出引渡請求時 , 被請求引渡人尚未服完的刑期至少為六個月 。
對于引渡請求中符合前款之一項規定的多種犯罪 , 只要其中有一種犯罪符合前款第二項的規定 , 就可以對上述各種犯罪準予引渡 。
第八條 外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的引渡請求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應當拒絕引渡: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 被請求引渡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二)在收到引渡請求時 ,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司法機關對于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已經作出生效判決 , 或者已經終止刑事訴訟程序的;
(三)因政治犯罪而請求引渡的 , 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給予被請求引渡人受庇護權利的;
(四)被請求引渡人可能因其種族、宗教、國籍、性別、政治見解或者身份等方面的原因而被提起刑事訴訟或者執行刑罰 , 或者被請求引渡人在司法程序中可能由于上述原因受到不公正待遇的;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請求國法律 , 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純屬軍事犯罪的;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請求國法律 , 在收到引渡請求時 , 由于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或者被請求引渡人已被赦免等原因 , 不應當追究被請求引渡人的刑事責任的;
(七)被請求引渡人在請求國曾經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酷刑或者其他殘忍、不人道或者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者處罰的;
(八)請求國根據缺席判決提出引渡請求的 。但請求國承諾在引渡后對被請求引渡人給予在其出庭的情況下進行重新審判機會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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