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氣鋼瓶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液化氣瓶的使用年限為多少年?

按照國家標準GB5842-2006《液化石油氣鋼瓶》規定制造的鋼瓶,從出廠之日起設計使用年限為8年,8年后予以強制報廢 。
(1)超過檢驗時間的鋼瓶不能使用,要及時送檢驗機構檢驗,以確認其安全狀況 。
(2)未經定期檢驗、檢驗不合格或者已報廢的氣瓶,不得使用 。
(3)對未經國家質監部門認可的廠商制造的鋼瓶、制造標志不符合GB5842、GB15380或《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規定的鋼瓶以及有關政府文件規定不準再用的鋼瓶,登記后不予檢驗,按報廢處理,不得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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