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運的化妝品有要求嗎 什么東西不能托運( 二 )


第三十七條 托運行李必須包裝完善、鎖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壓力,能夠在正常的操作條件下安全裝卸和運輸,并應符合下列條件,否則,承運人可以拒絕收運:
(一)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須加鎖;
(二)兩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為一件;
(三)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四)竹籃、網兜、草繩、草袋等不能作為行李的外包裝物;
(五)行李上應寫明旅客的姓名、詳細地址、電話號碼 。托運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過50 公斤,體積不能超過40(60(100 厘米,超過上述規定的行李,須事先征得承運人的同意才能托運 。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過10 公斤,體積每件不超過20(40(55 厘米 。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 公斤為限 。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 。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體積均不得超過20(40(55 厘米 。超過上述重量、件數或體積限制的隨身攜帶物品,應作為托運行李托運 。
第三十八條 每位旅客的免費行李額(包括托運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兒童票的頭等艙旅客為40 公斤,公務艙旅客為30公斤,經濟艙旅客為20公斤 。持嬰兒票的旅客無免費行李額 。搭乘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的兩個以上的同行旅客如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辦理行李托運手續,其免費行李額可以按照各自的客票價等級標準合并計算 。構成國際運輸的國內航段,每位旅客的免費行李額按適用的國際航線免費行李額計算 。第三十九條 旅客必須憑有效客票托運行李 。承運人應在客票及行李票上注明托運行李的件數和重量 。承運人一般應在航班離站當日辦理乘機手續時收運行李;如團體旅客的行李過多,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提前托運時,可與旅客約定時間、地點收運 。承運人對旅客托運的每件行李應栓掛行李牌,并將其中的識別聯交給旅客 。經承運人同意的自理行李應與托運行李合并計重后,交由旅客帶入客艙自行照管,并在行李上栓掛自理行李牌 。不屬于行李的物品應按貨物托運,不能作為行李托運 。
第四十條 旅客的逾重行李在其所乘飛機載量允許的情況下,應與旅客同機運送 。旅客應對逾重行李付逾重行李費,逾重行李費率以每公斤按經濟艙票價的1.5 %計算,金額以元為單位 。
第四十一條 承運人為了運輸安全,可以會同旅客對其行李進行檢查;必要時,可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檢查 。如果旅客拒絕接受檢查,承運人對該行李有權拒絕運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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