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已補繳土地差價款能不能變成商品房

可以 。
《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八條 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持核準通知購買一套與核準面積相對應的經濟適用住房 。購買面積原則上不得超過核準面積 。
購買面積在核準面積以內的,按核準的價格購買;超過核準面積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優惠,由購房人按照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補交差價 。
發展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在國家統一政策指導下,各地區因地制宜,政府主導、社會參與 。市、縣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住房狀況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政策目標、建設標準、供應范圍和供應對象等,并組織實施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經濟適用住房工作負總責,對所轄市、縣人民政府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 。
擴展資料
《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
第九條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個人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除符合《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規定外,還應當出具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準予購房的核準通知 。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和優先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

第十條 經濟適用住房的貸款利率按有關規定執行 。
【經濟適用房已補繳土地差價款能不能變成商品房】第十一條 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和供應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稅費優惠政策 。
第十二條 嚴禁以經濟適用住房名義取得劃撥土地后,以補交土地出讓金等方式,變相進行商品房開發 。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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