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申請財產保全流程 財產保全怎么做

生活中大家所理解的查封、凍結的法律名詞叫做”財產保全”,而”財產保全”在我國民事訴訟程序中僅是兩類保全行為中的一類(另一類稱為行為保全) 。
【原告申請財產保全流程 財產保全怎么做】今天我們重點將財產保全 。”財產保全”行為大量出現在我國民商事糾紛的處理當中,也是保護利益受損一方權益重要的一個環節,甚至直接關系到裁判結果能否落實到位,案結事了 。
今天我就縮小范圍,詳細給大家分享,離婚案件當中該如何完成財產保全程序?主要拆分為六個板塊:財產保全的分類、財產保全的申請、財產保全的擔保、財產保全的執行、保全的完整操作、財產保全的幾點提醒 。

一、財產保全的分類
財產保全一般分為兩種:訴前保全和訴中保全 。訴前保全必須要求情況非常緊急,并且在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后的30日內,申請保全人必須提起訴訟,否則將撤銷保全措施 。如緊急情況屬實,法院必須在接到保全申請后的48小時內作出訴前保全裁定,而后立即交付執行 。另一種財產保全方式就是訴中保全,訴中保全是離婚案件中普遍采用的保全方式 。
很多人會問,訴前保全措施好像更及時,為什么離婚案件中使用頻率卻不高?主要因為:1、證明”情況緊急”的舉證責任比較重,一般很難證明情況非常緊急;2、訴前財產保全程序中,申請保全同樣需要提前準備好整套訴訟資料以便申請保險公司出具擔保函;3、提交訴前保全申請后,同樣要經歷分配法官、移交資料、資料審核等等程序,有比較緊急且繁雜的程序,對法院工作也提出了比較高的要求;4、因為離婚案件的特殊性,過早保全也許會打草驚蛇 。
原告申請財產保全流程 財產保全怎么做
原告申請財產保全流程 財產保全怎么做
二、財產保全的申請
離婚案件中的財產保全普遍采用訴中保全方式,也就是說在起訴離婚時,同時提交財產保全申請以及保函 。法院在接收離婚起訴資料和財產保全資料后,會優先處理財產保全的事項 。與其他民商事案件不同,離婚糾紛在正式立案之前,法院均是要求進行訴前調解(會先進行訴前聯調,立家事調解案號),但此時你提出進行財產保全,只要材料齊備,法院都會給你先行立案,分配法官后方便財產保全程序的落實 。
提起財產保全需要哪些資料呢?第一、財產保全申請書 ?!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規定當事人、利害關系人申請財產保全,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申請書 。
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申請保全人的身份證明、送達地址、聯系方式;
申請財產保全的事實與理由,需要說明進行財產保全的理由,如有財產轉移的相關證據,可以作為附件提供;
爭議標的或者請求事項,一般法院都要申請保全人明確保全標的的類型、份額以及財產數額,比如需要標明房產、公司股權的估算價值,方便法院進一步進行保全 。
具體明確的被保全財產 。申請保全人應當盡可能提供詳盡的財產線索,方便法院保全 。銀行賬戶、股票賬戶凍結則需提供完整的銀行賬戶、股票賬戶信息;房產查封則需提供房產證復印件或者房管局出具的房屋查冊表;公司股權查封則需提供營業執照、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該公司的詳細情況等
保全擔保財產證明或者資信證明,或者不需要提供保全擔保的理由 。提供明確的財產擔保(詳見財產保全的擔保部分) 。
(六)其他需要記明的事項 。

三、財產保全的擔保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0條規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所以大多數的財產保全都需要提供財產擔保 。離婚案件當中,現行法院對保全擔保問題通常分為二種方式:
夫妻共同財產一半保一半 。鑒于婚姻案件財產共同所有制的原因,夫妻一方起訴離婚并向法院提起財產保全的,可以使用夫妻共同財產中應屬于己方所有的一半作為擔保物,對應屬于另一方所有的財產進行保全,這一舉措快捷簡便,簡化申請保全人的保全程序,降低了訴訟的成本 ?,F在廣州市范圍的大部分法院比如天河法院、黃埔法院、番禺法院、海珠法院、白云法院等都是采取這一擔保方式 。
另行尋找擔保財產或保證人做擔保 。法院出于謹慎,離婚案件當中法院通常會要求申請保全人提供財產擔保,擔保物可以是己方名下其他財產,也可以愿意提供財產擔保或者保證的第三人 。如果沒有相關擔保的資源,也可以支付費用委托相關的擔保公司出具保函 。通常深圳地區的法院都傾向于這種擔保方式,降低訴訟保全造成的風險 。第三人為財產保全提供保證擔保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保證書 。保證書應當載明保證人、保證方式、保證范圍、保證責任承擔等內容,并附相關證據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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