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場地租賃合同 個人辦公租賃合同(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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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RMB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
(二)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外,剩余部分甲方應于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后三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全部返還乙方 。
第五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租賃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采暖費、物業費等費用 。乙方應向相關收費單位直接交款并保存相關繳費憑據 。
第六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于 將租賃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 ?!斗课莞綄僭O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后視為交付完成 。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后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 。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 。返還后對于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
第七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收到通知后24個小時內及時修復,確保不影響乙方正常辦公使用 。否則,乙方有權交由其他維修公司進行維修或者購置新物,但維修費用或購置費用由甲方承擔 。
(二)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
(三)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
第八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不得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遲延達5日的 。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60日的 。
2、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
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
4、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
5、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九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剩余房屋租金及房屋租賃保證金,并甲方應按一個月租金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月租金=年租金÷12個月) 。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全部房屋租賃保證金退還乙方,并按一個月租金支付違約金 。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應按一個月租金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月租金=年租金÷12個月),甲方將已收取的租金及保證金余額退還乙方 。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一個月租金支付違約金,甲方將已收取的租金及保證金余額退還乙方 。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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