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被辭退補償多少 勞動合同試用期規定

關于勞動合同試用期的規定(試用期內被辭退需要支付多少賠償金)原勞動法的那一點2021-04-03 18:55:26
“試用期”是每個勞動者都要經歷的階段,并不是單位說了算 。國家受法律法規限制 。那么,最長的試用期是多少呢?如何認定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本期就來說說試用期的相關規定 。
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錄用員工的實際工作能力、身體狀況和工作態度進行考察的時間段 。也是工人對單位的考察和適應階段 。在規定的試用期內,雙方如發現實際情況與對方介紹的情況不符,有權在試用期內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的長短由單位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不同崗位確定 。試用期有上限,無下限,或無試用期,但最長不能超過6個月 。
具體來說:
1.勞動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半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 。
2.勞動合同期限為6個月至1年,試用期不超過30天 。
3.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2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 。
4.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
5.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不計入勞動合同期限 。(簡單來說,試用期滿了就不能簽勞動合同了 。)
6.勞動合同只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此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
注意:
1.同一用人單位、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
2.勞動合同中不得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約定試用期 。
【試用期被辭退補償多少 勞動合同試用期規定】3.試用期不能延長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發現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不能延長試用期繼續考察,只能轉為正式員工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對用人單位不滿或者不適合工作的,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4.單位支付給員工的試用期工資不低于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不低于正式工資的80% 。這是勞動法保護員工試用期權益的強制性規定 。
5.用人單位違反試用期標準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要求賠償 。
6.用人單位只約定試用期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無試用期 。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按事實勞動關系處理 。員工需要獲得雙倍工資補償的風險很大,吃虧的往往是單位 。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如何認定?
1.用人單位在錄用員工時,有明確的書面錄用條件 。
2.勞動者各方面表現與錄用條件要求不符 。
3.用人單位應當提供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確鑿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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