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小事為什么就能激發起情侶之間的吵架?

在面對沖突時, 傳統戀愛觀念往往容易滑向兩個極端, 要么強調“包容”“妥協”, 包容不了就干脆“發泄”, 其結果往往是在醞釀更大的沖突 。
而時間并不會淡化矛盾, 只會淡化感情 。
題主現在面臨的問題其實并不復雜, 無非是試圖挽回前任, 卻出現了疑似競爭者 。
挽回的方式也有很多種, 但最好的方式還是先把你們分手的原因弄清楚, 找到處理各種沖突的方法, 用實際行動證明你已經改好了 。
否則, 即使現在和好, 也只是在為下次分手做前綴 。
 
1. 沖突的原因
每當個體的動機、目標、信念、觀點或行為妨礙別人, 或者與別人矛盾時, 就會發生人際沖突 。
從這個角度講, 人和人的差異是必然存在的, 但沖突則不然:
只有當你的愿望或行動對你的伴侶產生阻礙時, 沖突才會產生 。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 你和你的伴侶喜歡不同風格的電影, 這只是矛盾, 不是沖突;
但如果你們要同時看一部電影, 必然有一個人必須放棄自己喜歡的電影, 這樣就會產生沖突;
而如果這種沖突得不到好的解決, 就會以爭吵的方式爆發, 甚至演變為更激烈的對抗 。
傳統戀愛關一直在竭力避免, 甚至否認沖突, 強調“愛他就應該為他犧牲”“你連XXX都做不到, 愛說愛我”, 這實際上是一種掩耳盜鈴 。
在現實中, 即使是熱戀中親密無間的伴侶, 他們的沖突依然是不可避免的 。 具體原因有兩方面 。
第一, 任何兩個人在情緒和偏好上都會不時地存在差別 。
伴侶雙方的目標和行為不可避免地會出現時斷時續的對立 。
即使伴侶雙方都是非常外向、努力找樂的社交性動物, 終有一日一方會因為另一方希望提前離開聚會而失望:伴侶一方可能因為身患流感或者要準備即將到來的大學課程的考試而不愿熬夜 。
第二, 在親密關系中交織著一定的張力, 它們遲早會引起一些緊張 。
一方面, 人們常常希望能按自己的意愿自由行事, 所以他們珍視自己的獨立和自主;
另一方面, 他們還尋求與他人溫暖而又親密的聯系, 能讓他們依賴特定的伴侶 。
就像兩只冬天的刺猬, 既想靠在一起取暖, 又不想被對方的刺扎到 。
當人們無法把握這兩者的平衡時, 無論哪一方受損都會讓當事人感到不滿;而當他把這種不滿歸咎于對方, 矛盾就轉變成了沖突 。
 

一件小事為什么就能激發起情侶之間的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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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沖突的激發原因
沖突誘因可以大致總結為四種:批評、無理要求、拒絕和累積的煩惱 。
批評:批評者的評論或行為所要表達的內容并不重要, 要緊的是被批評者把這種行動詮釋為不公正和吹毛求疵 。
舉個例子, 你指出你的男朋友進屋不脫鞋, 這本來是一個溫和的建議, 但如果對方認為你是在故意刁難, 甚至嫌棄他, 就會受到傷害并引起沖突 。
無理要求:指被對方看來不公平的索取, 因為它超過了對方的正常期望 。
比如, 某人把時間精力全放在工作/朋友/父母上, 而要求自己的伴侶無條件支持自己, 這就會被視為無理的要求 。
拒絕:很多時候即使你答應了對方的要求, 對方仍然會感到“被拒絕了”, 因為你的反應并沒有達到對方預期 。
對此, 女生可能更有體會:當你的男朋友回復時間較長/回復態度敷衍/在你反復催促下才回復, 即使他最后做到了你要他做的事, 你仍然會感到不滿 。
累積的煩惱:指相對輕微的事件不斷重復, 變得惱人 。
這些事情看似每一件都無關緊要, 但細微的不滿積累到一定程度, 就會以沖突的形式爆發 。
女性特別有可能因男性粗魯的生活習慣而惱怒, 比如在餐桌旁打嗝;
男性則可能因女性缺乏體貼而發怒,
比如約會遲到和購物花費的時間過多 。
如果你把伴侶令你不滿的行為解釋為無心之過, 歸因于外部和不穩定的原因, 那即使他的行為很過分, 也似乎情有可原, 就不會因此產生強烈的情緒 , 甚至報復性的懲罰 。
與之相反, 如果你把伴侶的惡劣行為歸咎于他自身的缺陷, 認為這是“有意為之”, 那伴侶的形象就會變得惡毒、自私、猥褻、愚蠢——這種情境下, 你會覺得自己遭受了不公正的待遇, 那接下來的憤怒, 爭吵, 甚至報復就顯得順理成章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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