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羅人“擺地攤”要怎么申請? 街頭擺攤證件在哪里辦

【汨羅人“擺地攤”要怎么申請? 街頭擺攤證件在哪里辦】汨羅市臨時職業管理申請有關事項的通知
一、市區臨時攤點設置區域
1.自產農副產品臨時攤點:獅子坡、曹芳街、大眾市場小巷 。營業時間從5: 30到8: 00 。
2.臨時時令水果攤點:人民東路旁、圓明園新社區路、港新龍城社區路、高銓北路元友阿國際銷售部前坪、曲園大道與通達路交叉口西北角 。營業時間為7: 00至22: 00 。
3.臨時宵夜攤:北拓路北側(曲子園游樂場對面)閑置土地 。營業時間為17: 30至24: 00 。
4.公園廣場臨時攤點:大草坪廣場、曲子生態濕地公園、汨羅江風景帶 。上述區域限于經營生活日用品 , 按城管部門劃定的區域規范有序銷售 。營業時間為18: 00至21: 00 。
二.申請條件和審批原則
1.賣日用品、時令果蔬、熟食加工、自產農副產品等的小商販 。 , 且沒有固定經營場所的可以申請臨時占用 。
2、符合條件的 , 按照“一戶一攤”原則 , 申請臨時占用道路 , 臨時占用道路的攤點優先考慮轄區內貧困戶、下崗失業人員、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建檔立卡 。
3.申請人數超過同一便民攤點設置區域攤點數量的 , 按照提交申請時間的先后順序確定經營資格 。申請時間同一天的 , 以抽簽方式確定經營資格 。
4.對于易造成環境污染的項目 , 如活畜、水產品、燒烤等 , 嚴禁占用道路;嚴禁煙火、鞭炮、孔創業網信標等易燃易爆物品占用道路 。
5.未經批準 , 任何人不得占用道路 。
6.違反“一戶一攤”原則提交申請的 , 由城管部門責令改正 , 拒不改正或者弄虛作假的 , 取消申請資格;臨時占道攤點由本人經營 , 不得轉讓、轉租或轉借他人 。否則 , 臨時占道攤點將被取消資格 。申請人因違反規定或者其他原因停止經營的攤點 , 由當地社區或者城市管理部門予以恢復和安置 。
三.應用進程
1.申請人持戶口本、身份證、居住證、殘疾證、健康證(卡)原件及復印件和2張1寸紅底免冠照片向所在社區或城管執法部門提出申請 , 填寫《臨時占用申請表》 。
2.當地社區收到申請后 , 將向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 并組織人員與城管執法人員進行實地檢查 , 并出具意見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 , 并報城管部門創業網復核 。
3.城管部門收到社區提交的初審申請后 , 將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 。審批通過后 , 申請人簽署《臨時占用道路承諾書》并向申請人發放《臨時占用道路登記卡》后 , 方可從事臨時占用道路工作 。
4、違反《汨羅市疫情防控期間中心城區戶外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 , 由城管部門依法查處 , 阻礙城管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 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打擊 。所有臨時道路攤點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期滿后 , 經營者必須無條件拆除并恢復原貌 。
汨羅市綜合管理執法總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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