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值班管理規定 值班制度

值班制度(公司值班管理規定)第一條為完善值班管理制度 , 做好值班工作 , 制定本規定 。
第二條公司應處理節假日和工作時間以外的一切事務 。除了負責各自的職責外 , 應指派其他員工處理以下值班事宜:
1.臨時事件和必要措施 。
【公司值班管理規定 值班制度】2.指揮和監督保安人員和值班工人 。
3.預防災難、盜竊和其他危機事件 。
4.時刻注意安全措施和官方保密 。
5.公司交辦的所有事項 。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值班 , 時間限制如下:
1.從周一到周六 , 從每天下午上班的時間到第二天早上上班的時間 。
2.節假日:每日輪班從早上8: 00到下午5: 00開始(可隨辦公時間的變化而變化) 。
3.夜班從下午5: 30到第二天早上8: 00開始 。
第四條員工值班時間表由各部門統一安排 , 于上月底公布 , 通知值班人員按時值班 。并應配備值班標志 , 在明顯的地方懸掛值班人員的姓名 。
第五條值班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在指定地點連續執行任務 , 不得隨意停車或外出 , 并在公司或工廠指定地點留宿和登船 。
第六條值班人員可以提前處理 , 事后報告 。如其權限無法處理 , 應立即通知并請主管領導處理 。
第七條值班人員收到的信息應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權限內的可以立即處理 。
2.對于非權威和創業網絡 , 視其性質 , 應立即聯系相關部門負責人 。
3.機密文件或有時限的信件應立即保存完好 , 并在工作中提交給相關領導 。
4.值班人員應填寫值班處理事項報告單 , 交班后送主管領導檢查 。報告形式另行確定 。
第八條值班員工妥善處理突發事件 , 減少公司損失的 , 公司將視情況給予獎勵 。
第九條值班人員私自離崗的 , 給予記大過處分 。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 , 從重處罰 。
第十條值班人員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時 , 應先請假或請其他員工代理 , 并報經批準 。旅行時也是如此 , 代理人要承擔一切責任 。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值班時可領取值班津貼 , 標準另行確定 。
第十二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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