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寧金融怎么樣(蘇寧金融最近怎么了)( 三 )


那么,在司法實踐中應該如何認定?廣州互聯網法院綜合審判三庭法官王蕾援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金融審判工作的若干意見》中的規定向南都采訪人員解釋稱,“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貸款人同時主張的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和其他費用過高,顯著背離實際為由,請求對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調減的,應予支持” 。司法實務中,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及小額借款合同糾紛中對未收取的逾期息費的司法保護上限是24%,逾期息費一般包括了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和例如咨詢費、服務費等其他費用 。
不應模糊利率展示、還款方式等基本要素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還款方式,消費者付出的實際還款成本相去甚遠 。比如螞蟻借唄可以選擇“等額本息”和“先息后本”兩種還款方式 。以借10000元為例,選擇“等額本息”方式,每月還款金額固定,借滿12個月總利息為708.6元 。而選擇“先息后本”還款方式,則是第1期到第11期只還分期利息,最后一期才還本金,借滿12個月的總利息是1277.5元 。對比可以發現,兩者成本差距很大 。
【蘇寧金融怎么樣(蘇寧金融最近怎么了)】南都采訪人員實測發現,本次測評中大多數產品是默認“等額本息”的還款方式 。個別平臺采用的則是“等本等息”模式 。南都采訪人員注意到,在該App中,借款頁面明顯位置只顯示了“每期費率1.71%”,并標注分12期還“壓力小”,在極不明顯的位置用灰色小字標注了年化綜合息費為35.94% 。
南都采訪人員查閱該產品合同發現,采用的是“等本等息”模式還款 。對此,王蕾法官解釋稱,一般情況下,“等本等息”模式中每月所還的利息是按照貸款本金全額進行計算,但由于借款人所占用的資金實際上每月均因部分償還而減少,所以按照全部貸款本金計算的利息實際上會高于借款人應付出的貸款成本,也就是會出現實際利率高于合同約定利率的情況 。王蕾法官認為,上述平臺只在明顯位置標注每期費率,故意將年化綜合息費放在極不明顯的位置標注的行為,可能引起金融消費者對借款成本的誤判,未充分保障金融消費者的知情權,顯然不符合央行第3號公告的規定 。
易觀高級分析師蘇筱芮告訴南都采訪人員,不同還款方式確實會對利率產生影響,但這并非消費金融領域特有的,像房貸、經營貸同樣會有還款方式的區分 。一般來說,有的產品會根據申請人的選擇,雙方達成合意,有的產品則是固定還款方式,需要申請人通過產品介紹進行了解 。她認為,還款方式是借貸產品的基本屬性,需要披露得當,但像這種利率展示的方式,就說明產品的披露有缺陷 。
宜在顯著位置進行清晰披露,提供明確提示或指引
央行第3號公告明確指出,貸款年化利率應以對借款人收取的所有貸款成本與其實際占用的貸款本金的比例計算,并折算為年化形式 。其中,貸款成本應包括利息及與貸款直接相關的各類費用 。貸款本金應在貸款合同或其他債權憑證中載明 。若采用分期償還本金方式,則應以每期還款后剩余本金計算實際占用的貸款本金 。根據公告,計算貸款年化利率較為公允的方法是,根據借款人的借款本金、每期還款金額、貸款期數等要素,考慮復利后計算得出的年化內部收益率(IRR) 。同時,央行也表示,貸款年化利率可采用復利或單利方法計算,復利計算方法即內部收益率法,采用單利計算方法的,應說明是單利 。
南都采訪人員測評發現,部分平臺為消費者提供了比較明確的貸款費用的披露和貸款利率計算方法指引 。比如度小滿有錢花借款頁面,給予借款人自主選擇權,可以選擇“隨借隨還”和“按期還款”,同時,還在顯著的位置上設置了“利息計算說明”欄目,用戶借款前可以比較容易看到在該平臺上借款,利息究竟是如何計算的,使用舉例計算的方式,讓用戶能更直觀了解,在此基礎上作出合理選擇 。
對此,廣州互聯網法院表示,多主體參與放貸業務可能會導致相關參與方的權責邊界不清、風險責任不明,這給風險處置的責任界定、消費者維權等帶來不少困難 。金融機構應嚴格審慎制定與合作網絡平臺的協議條款,通過明晰合作雙方的責任、義務來明確合作業務的責任主體、風險承擔主體和投訴應訴主體,也為監管部門在處理此類事件時提供清晰的依據 。廣州互聯網法院建議,網絡平臺的相關頁面醒目位置應清晰地向借款人充分披露自身與合作機構信息、合作類產品的信息、自身與合作各方權利責任,避免產生品牌混同;在借款合同和產品要素說明界面等相關頁面中以醒目方式向借款人充分披露合作類產品的貸款主體、實際貸款年利率、年化綜合資金成本、違約責任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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