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隱患排查制度( 五 )


12.2更新
根據以下情況對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的影響,及時更新隱患范圍、等級和類別、隱患信息等內容,主要包括:
(1)法律、法規和標準程序的變更或更新;
(2)政府規范性文件提出的新要求;
(3)風險網絡的組織和安全管理機制發生變化;
(4)生產工藝的變化、設備設施的增減、原輔材料使用的變化等 。
(5)提出更高的要求;
(6)要求反饋事故、突發事件或應急預案的演練結果;
(7)其他應審查的情況 。
13.3溝通
與相關方建立不同職能和層級之間的內部溝通和外部溝通機制,及時有效地傳遞隱患信息,提高隱患排查治理的效果和效率 。
積極識別與各級內部人員隱患排查治理相關的培訓需求,納入培訓計劃,并組織相關培訓 。不斷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能力,使其熟悉和掌握隱患排查的方法,消除各類隱患,有效控制崗位風險,減少和消除安全事故,確保安全生產 。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隱患排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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