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到人怎么處理(小車撞人后怎么處理)


事故致人受傷,是很常見的事了 。不過,有很多人沒經歷過,所以也不知道該怎么辦 。
我們今天來說說,怎么處理人傷事故 。
一、事故現場處理: 發生事故后,要及時下車查看情況,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先去查看傷者的傷情 。如果傷勢危重,有一定生命危險,或流血較多,第一時間撥打120叫救護車,撥打110報警,撥打保險公司客服電話報保險 。若懂得如何急救,可以在現場先緊急處理一下 。如果傷勢較輕微,沒啥危險,能自己去醫院的,就可以不用叫救護車,只報警、報保險就可以了 。
然后等待交警、救護人員、保險公司查勘人員,到現場查勘處理 。等待的過程中,用自己的手機,拍一下現場的照片,主要是拍清楚車輛位置和傷者的傷情 。
二、事故后人傷處理:1、處理交通事故必須做的一件事:開具事故責任認定書 。
等交警隊掌握了事故的具體情況,事故過程清晰,事故結果確定之后,就可以帶著駕駛證,行駛證和交強險保單,到交警隊開具《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了 。
事故責任認定,就是國家公安機關,對事故情況做出全面了解之后,根據事故造成的原因,對事故責任進行劃分,確定各方需要承擔的責任比例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分攤事故損失的依據,也是保險公司處理理賠的依據 。
2、處理人傷的主要工作,交給保險公司
【開車撞到人怎么處理(小車撞人后怎么處理)】 如果,事故情況不嚴重,一般只屬于民事侵權,也就是只要賠錢就可以了,有保險基本都能解決,這樣的工作,我們車主最好不要介入,盡量交給保險公司處理,我們去配合保險公司就可以了 。
如果,事故情況比較嚴重,比如造成對方死亡,而且是自己的主要責任,就有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除了民事侵權賠償外,可能面臨刑事處罰,這個時候就需要我們自己額外出錢,賠給傷者家屬,以取得對方諒解,才能減輕或免除刑事處罰 。也就是需要跟傷者家屬保持一定的關系,這種情況下,建議車主要適當的為傷者墊付一部分醫療費,及時的去醫院看望傷者,以免給后期協商諒解帶來困難 。
三、常見問題處理和建議1、要不要去醫院探望傷者?
按常理說,發生事故,去看看傷者是應該的,但是,大多數去醫院探望的車主,都會被傷者家屬糾纏著要求出錢,或惡語相向發泄憤怒,就很無奈 。
要不要去呢?客觀的說,任何人都沒有權力要求車主必須去探望,如果情況不嚴重,就沒必要親自去看望 。實在想表示歉意或心意,可以去看望,也可以委托保險公司查勘人員代為看望 。
這個建議,主要適用于不會構成刑事責任的輕微事故 。
2、傷者要求墊付醫療費,能不能墊,怎么墊合適?
客觀的說,沒有人能強制要求車主墊付治療費,保險公司不可以,傷者不可以,交警隊不可以,誰都不可以 。要不要幫受害人墊付治療費,全在車主本人 。
但是,出于人道主義和道德層面,適當墊付是可以的,特別是傷情嚴重的事故 。
只是,墊付要提前通知保險公司,而且墊付的金額要適當,不能過高 。盡量不要超過可能發生的醫療費用 。我處理事故過程中,就遇到一個案例:傷者要求車主墊了5000塊,結果傷者只花了幾百塊檢查費,最后保險公司確定理賠3000塊 。可是傷者就是不肯退多余的錢 。這就很被動了,到現在一年多了,這多出的2000塊錢,車主也沒要下來,只能車主自己承擔了 。
3、傷者經常打電話,對我胡攪蠻纏怎么辦?
經常接到傷者電話,有耐心的還是建議適當溝通,畢竟人家是受害人 。
但是,如果對方要求較多、而且不斷打電話騷擾,可以直接回復說:讓保險公司全權代表你處理,就行了 。實在溝通不了,不勝其煩,拉黑或者直接報警處理 。
4、傷者要起訴怎么辦?對我有什么影響?
交通事故中,傷者和保險公司就理賠的金額談不攏,而起訴的案子,約占人傷事故的20%-30%,是非常常見的 。傷者受傷了,心里委屈想多要點錢很正常;但是保險公司賠款是有規則和標準的;這就很容易發生理賠糾紛?。?br /> 傷者一般會起訴車主和保險公司 。不過不用擔心,這只是普通的民事糾紛,由保險公司專門的律師去處理就行了,我們車主也不需要太擔心,正常的去開庭,就可以了 。如果有墊付了傷者治療費,要在當庭提出來,提供墊付證據 。
然后等法院的判決去下來之后,按判決書執行就可以了 。案件不會計入檔案,不會被劃入老賴,也不會有違法犯罪案底 。因為只算是普通的民事糾紛,不涉及刑事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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