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遇害女童仍未下葬( 二 )


大連遇害女童仍未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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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淇淇媽媽在 “第一人稱voice”欄目中的發聲
我是大連女童遇害案的淇淇媽媽 。 應“第一人稱voice”欄目(瀟湘晨報×騰訊新聞)的邀請,講述下最近案子的進展 。
昨天我們去遼寧省省廳交材料,這次交的是刑事材料,因為孩子去世快一年了,查他父母是不是參與作案和包庇 。 希望省廳早日給我們受害家屬答復 。
前天法院帶一些人上案發現場了,我的家人也去了,法院對他家房產進行查看,評估好后進行拍賣、賠償,所以我們家屬才有機會來到現場 。 我進屋一看,跟當初被告知的現場情況全不一樣,沒法形容眼前看到的一切,孩子被殺的慘狀歷歷在目,我和家人又一次陷入悲痛欲絕的狀態中 。 屋里亂得無從下腳,我能接受所有的灰塵,能接受被公安部查封一年的現場發出的霉味,讓我不能理解的是相關人員跟我說的:晚上11點蔡某在學習,晚上11點蔡某媽媽還在拖地收拾屋子 。 看到這樣的家庭,怎么能教育出一個品德好的孩子?孩子的惡習是家長的責任,沒有教育好孩子,就應代付出相應的法律責任!
后來法院打電話給田律師,說收到了兇手家的道歉信,在電話里讀給我們聽,信上說他家孩子怎么怎么做得不對,砸鍋賣鐵都要賠償我家,話說得太漂亮了!可他們做了啥?我們什么也沒看到 。 從孩子出事到現在,他家一直沒有露面,就更別說賠償了和道歉,如果有點良心和道德,還用我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嗎?話說得再好聽也沒用,他家什么都沒做 。 我跟律師共同商討,要讓他們在遼寧日報上公開道歉,要讓所有關心孩子和支持我們的人知道,犯了錯誤不單單是道歉,更重要是解決方式,逃避了就什么也不發聲嗎?
申請判決強制執行時,法院問我們對方有什么財產,據我們了解,兇手家有不少財產,事發現場的房子是固定資產,在長興市場還有攤位,此外在農村還有2個櫻桃大棚和4間平房,我知道他們家條件不錯后,我憤怒了,我真想知道他們是一個什么樣的家庭,有什么樣的背景,讓我匪夷?
我提交了刑事訴訟后,下午省廳公安部來電話了,說周一給我們解決訴求,蔡某某父母是否參與做案和包庇,作為孩子母親,孩子離開快一年了,希望早日給我們真相,讓孩子早日入土為安!
13歲男孩家長拒絕道歉?
琪琪父母于2020年1月3日來到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正式提起民事訴訟 。 2020年5月9日上午,前述民事訴訟在沙河口區法院開庭 。 因涉及未成年人隱私,此案不公開審理,法院宣布擇期宣判 。 當天被告蔡某某家屬無一人出庭 。 經歷兩個多小時的庭審,法院宣布擇期宣判 。
2020年8月10日14時30分在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207法庭復庭宣判 。 判處蔡某某、莊某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遼寧省級平面媒體上向原告小淇母親及家人公開賠禮道歉(道歉內容需經法院審核),此外民事賠償部分,判處蔡某某、莊某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合計1286024元 。
目前,女童遺體仍在殯儀館,9個多月未等到一聲道歉 。 女童的媽媽向媒體表示,不想在民事訴訟上花費太多的時間和精力,希望繼續在刑事部分作努力 。
大連遇害女童仍未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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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孩案追蹤:女孩母親向法院申請強執
9月7日,大連10歲遇害女孩淇淇(化名)的母親向法院遞交了強制執行申請,大連市沙河口區法院已受理該案 。 8月10日,法院判決男孩方賠償原告128萬余元,并公開賠禮道歉 。 但女孩母親賀女士表示,案發至今,男孩家人始終沒有露面 。
2019年10月20日,13歲大連男孩蔡某某將10歲女孩淇淇殺害,并拋尸灌木叢 。
新京報此前報道,2019年10月20日,13歲大連男孩蔡某某將在同小區內居住的10歲女孩小淇殺害,并拋尸灌木叢 。 因蔡某某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對其進行3年收容教養 。
今年1月,淇淇父母提出民事訴訟,認為蔡某某尚未成年,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蔡某某父母沒有對其盡到監護義務,應當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 但從開庭到宣判,被告方始終未到庭 。
淇淇(化名)的母親向法院遞交了強制執行申請,大連市沙河口區法院已受理該案 。
8月10日,法院判決被告方賠償原告128萬余元,并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在遼寧省級平面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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