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有哪些

這次疫情給我們帶來的影響是非常大的,而這次疫情的來源也被認為是野生動物,所以受到這次疫情的影響,很多野生動物也被禁止食用了,在以前,牛蛙、蛇、甲魚等野生動物都是我們餐桌上的美味佳肴,當聽到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時,相信很多人心里都擔心這些美味以后就吃不到了 。 那么現在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有哪些呢?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了解一下吧 。
【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有哪些】

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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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
在陸生動物中,不能吃的野生動物有:
在“獸綱”中,不能吃的野生動物有14種,包括貉、銀狐、北極狐、水貂、果子貍、野豬、梅花鹿、馬鹿、花鼠、倉鼠、麝鼠、毛絲鼠、豚鼠、海貍鼠 。
“鳥綱”有25種,包括非洲鴕鳥、大美洲鴕、鴯鹋、疣鼻棲鴨、綠頭鴨、環頸雉、火雞、珠雞、石雞、藍孔雀、藍胸鶉、鵪鶉、雞尾鸚鵡、虎皮鸚鵡、費氏牡丹鸚鵡、桃臉牡丹鸚鵡、黃領牡丹鸚鵡、白腰文鳥、黑喉草雀、七彩文鳥、橙頰梅花雀、紅梅花雀、禾雀、栗耳草雀、金絲雀 。
“爬行綱”有6種,包括巴西龜、鱷龜、中華鱉、尼羅鱷、灣鱷、暹羅鱷 。
“兩棲綱”有4種,包括中國林蛙、黑龍江林蛙、豬蛙、虎紋蛙 。
“蛛形綱”有1種,為蝎子,別名“全蟲” 。
“昆蟲綱”有3種,包括雙齒多刺蟻、大黑木工蟻、黃猄蟻 。
“多足綱”有1種,蜈蚣,別名“天龍” 。
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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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地方政策
深圳市
根據深圳市《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草案)》,包括人工飼養的陸地動物,為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鵪鶉;法律、法規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動物 。 此外的陸生野生動物均不能食用 。 這可能是目前我國最嚴厲、最明確的可食用動物地方名錄 。
根據深圳市的條例草案,違反規定食用《名錄》之外的動物,將被處以500元至5000元的罰款,組織食用者處以5000元至50000元的罰款,違法生產經營者,除罰款外,依法吊銷相關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湖北省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已于2020年3月5日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決定要求,全面禁止食用下列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1、有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2、法律法規規定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
3、法律法規規定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動物 。
本決定規定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是指野生動物的整體(含卵、蛋)、部分及其衍生物 。 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屬于家畜家禽,對其養殖、檢疫以及食用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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