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個人賬戶改革,個人醫保待遇下降?


醫保個人賬戶改革,個人醫保待遇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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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關于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改革的消息引發社會關注 。一些參保職工質疑,認為改革后劃入個人醫保賬戶里的資金減少,個人醫保待遇下降了,那么事實真的如此嗎?
改革不是做減法
【醫保個人賬戶改革,個人醫保待遇下降?】事實上 , 此次改革并非簡單地對個人賬戶金額做減法,而是把個人賬戶減少的“錢”加到了統籌基金的“大池子”中 。首先,開放了個人賬戶的“家庭成員共濟”,將個人賬戶的使用范圍從參保職工本人拓展到了家庭成員 。其次,增強了“門診共濟保障”,逐步將多發病、常見病的普通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單從賬面上看,個人賬戶新計入的錢的確變少了,然而從整體看來,參保人普通門診統籌的待遇會提高 。
2020年數據顯示,個人賬戶的人均累計結余不足出院病人人均醫藥費用的3/10 。這意味著對于重大疾病風險而言 , 個人賬戶也遠無法提供足夠資金儲備 , 只有做大統籌基金才能切實兜底 。也正是在此種種現實背景下,對醫保個人賬戶進行改革的呼聲越來越多,漸成共識 。
只有基金的“池子”做大了,醫保的互助共濟作用才能顯著提高,社會保障能力也會變得更加充分 。醫療保險歸根到底是一種社會保險,這就意味著它具有互助共濟、責任共擔、共建共享的性質 。把大家的錢放在一起,可以實現用大數法則化解社會群體的風險,更大范圍滿足公眾醫療需求 。
“多繳多得”原則不適用于醫保
社會保險與私人儲蓄制度有著本質區別 。為了避免缺乏風險意識的個體短視行為和風險較低時不參保的逆向選擇問題,社會保險通常具有強制性,即這種互助共濟通常通過立法等強制手段實現 。
在基于互助共濟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設計中,參保者通常按(收入)能力繳費、按實際需求享受醫療保障待遇 。通俗地說 , 就是參保者在繳費時有多少力出多少力,而在不幸患病時都能公平地獲得所需要的醫療服務 , 從而切實解除疾病醫療的后顧之憂 。也因此,“多繳多得”的效率原則在此并不適用,也不應被推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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