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產假結束后換工作能享受生育津貼嗎?


長沙產假結束后換工作能享受生育津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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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產假結束后換工作能享受生育津貼嗎?】 問:長沙產假結束后換工作能享受生育津貼嗎?
關于產假結束后更換工作地點的問題,生育津貼申領需由生產時的單位申領,故生產完醫保繳費狀態正常,申領單位收款狀態正常,不影響生育津貼的申領 。
用人單位參保人員 , 繳費的下月起 , 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10個月后(含斷繳3個月以內補繳到賬且能提供有效勞動關系證明和工資收入證明的)生產的 , 可享受生育津貼待遇;用人單位女職工在產假期間的工資發放變更為享受生育津貼待遇,生產或終止妊娠后即可申領生育津貼待遇,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先行墊付,按月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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