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離婚需要帶哪些東西去辦理手續 蘭州離婚需要帶哪些東西去辦理


蘭州離婚需要帶哪些東西去辦理手續 蘭州離婚需要帶哪些東西去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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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申請離婚應提交的證明材料
【蘭州離婚需要帶哪些東西去辦理手續 蘭州離婚需要帶哪些東西去辦理】1、男女雙方戶口簿(集體戶口人員須持戶口簿首頁和個人頁;若因戶口攜帶不便或戶口簿遺失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注明婚姻登記用途并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 。
2、男女雙方身份證(身份證丟失者,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貼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證明) 。軍人需持軍官證(警官證、士兵證)、身份證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介紹信 。
3、男女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
4、男女雙方的結婚證 。
5、每人2張免冠2寸照片 。
離婚登記辦理流程:審核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資料;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取得《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一個月冷靜期;(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審核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自愿離婚協議書》等相關資料;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頒發離婚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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