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離職職工個人賬戶合并辦理指南


重慶離職職工個人賬戶合并辦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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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離職職工個人賬戶合并辦理指南
(一)辦理條件
職工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 , 個人賬戶均已調出原單位且尚未調入新單位的 。
(二)受理地點
【重慶離職職工個人賬戶合并辦理指南】 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渝中辦事處、江北辦事處、九龍坡辦事處、渝北辦事處、南岸辦事處、北碚辦事處、全市任一分中心(鐵路分中心除外),原在鐵路分中心繳存職工也可在鐵路分中心辦理 。
(三)辦結時限
立等即辦 。
(四)辦理程序
1.職工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原單位加蓋印章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合并申請表》一聯到辦事處(分中心)辦理;
職工能夠提供從原單位調出時留存的《調出憑證》、與原調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等任意一項材料的,不再需要原調出單位在《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合并申請表》上加蓋公章 。無法提供上述材料的,須由職工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到辦事處(分中心)按以下方式辦理:
①能通過“重慶社?!蔽⑿殴娞柌樵兊铰毠ぴ谠{出單位社保繳存情況的,辦事處(分中心)按照職工現場查詢到的社保繳存信息填寫《職工社保繳存記錄調查證明》,由職工本人、辦事處(分中心)經辦人員簽字確認,并加蓋辦事處(分中心)業務專用章后,可作為多賬戶職工合并證明資料 。
②無法通過“重慶社?!蔽⑿殴娞柌樵兊铰毠ぴ谠{出單位社保繳存情況的,辦事處(分中心)前臺經辦人員進行現場詢問,填寫《職工社保繳存記錄調查證明》 , 由職工本人及中心經辦人員簽字確認,并加蓋辦事處(分中心)業務專用章后 , 可作為多賬戶職工合并證明資料 。
2.分中心(辦事處)在辦理合并手續后,打印《重慶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合并回單》一聯,加蓋業務章后 , 返給職工留存 。
注意:職工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的,應當先辦理個人賬戶合并手續后,方能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等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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