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參加失業保險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金華參加失業保險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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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失業保險失業后符合有關條件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領取失業保險金 。
參保繳費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 , 可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其中 , 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
(2)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
勞動者在職期間參加失業保險的 , 失業后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同時享受代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 個人不繳納 。
(3)失業人員死亡的 , 遺屬可享受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
(4)領取技能提升補貼 。
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 可按照初級(五級)不超過1000元、中級(四級)不超過1500元、高級(三級)不超過2000元的標準申請技能提升補貼 。但上述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
(5)享受職業培訓補貼 。
【金華參加失業保險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接受職業培訓的失業人員 , 按規定發放職業培訓補貼,補貼的辦法和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
(6)領取失業補助金 。
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對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發放臨時生活補助 。保障范圍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新發生的參保失業人員,這一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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