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退休時養老保險不夠15年怎么辦?


宿遷退休時養老保險不夠15年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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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時養老保險不夠十五年可以選擇以下幾種方式解決:
根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要求:
1、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 。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
【宿遷退休時養老保險不夠15年怎么辦?】 2、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
3、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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