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住房公積金繳存中單位和職工變更問題怎么處理?


渭南住房公積金繳存中單位和職工變更問題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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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位因職工工資調整需按年辦理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核定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由管理中心下設轄區管理部(辦事處)一年核定一次,在一個住房公積金結算年度(從當年7月1日到下年6月30日)內,每個職工每月繳存額不變 。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應在每年5月至6月份 , 根據本單位職工上一年度工資變化情況,向管理中心下設轄區管理部(辦事處)填報新的《渭南市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 , 重新核定下一結算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
(2)單位發生變更、終止時應辦理住房公積金的變更或注銷登記
單位發生合并、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管理中心下設轄區管理部(辦事處)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并辦理職工個人賬戶的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
(3)單位增加人員應辦理新增員工的繳存登記和開戶手續
【渭南住房公積金繳存中單位和職工變更問題怎么處理?】 單位錄用(含調入)職工,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管理中心下設轄區管理部(辦事處)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和職工個人賬戶的設立或轉移手續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以職工當月工資總額計算;單位新錄用和調入的職工,從錄用、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月起繳存住房公積金 , 月繳存額以單位核定的職工本人當月工資總額計算 。
(4)單位減少人員應辦理變更登記和轉移或封存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含調出)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管理中心下設轄區管理部(辦事處)辦理變更登記 , 并辦理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轉移或封存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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