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公積金變更業務處理政策一覽


渭南公積金變更業務處理政策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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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公積金變更的原因
1、職工調入或調出;
2、職工離、退休;
3、職工在職期間去世;
4、職工中斷或恢復工資關系;
【渭南公積金變更業務處理政策一覽】 5、新參加工作的職工;
6、其他原因 。
(二)住房公積金變更的業務處理
1、職工調入和調出的,分別按住房公積金調入新開戶和轉移辦理;
2、職工離、退休和在職期間去世的,按住房公積金先封存后銷戶處理;
3、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按住房公積金新開戶辦理;
4、職工中斷或恢復工資關系的,按住房公積金封存或啟封辦理 。職工故因終止勞資關系時 , 繳交住房公積金關系也隨之中斷 , 其結 余的住房公積金本息仍保留在原單位名下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作封存處理,待勞資關系恢復時再作啟封處理,繼續繳交住房公積金 。無論封存還是啟封,單位都應及時填寫“住房公積金變更清冊” , 報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轄區所屬管理部 , 封存作減少,啟封作增加處理 。
(三)已建立住房公積金繳存關系的單位(含已批準緩交的單位),無論是否有能力持續繳交住房公積金,當單位人員發生變動時 , 必須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轄區所屬管理部變更手續 。
(四)職工賬戶姓名或身份證號碼出現錯誤,單位需提供“個人信息變更單”等證明資料,攜帶紙質表樣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轄區所屬管理部辦理 。
(五)單位開戶信息發生變動的,單位應持相關證明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轄區所屬管理部辦理變更登記,工作人員應及時在公積金業務網絡系統中進行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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