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辦法


2022年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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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因省內跨市就業、戶籍或常住地變動按規定在省內轉移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等 。已享受職工醫保退休人員醫療保障待遇的參保人員不適用本辦法 。
參保人員跨市流動,不得重復參保,不重復享受待遇,職工醫保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
在職工醫保制度內轉移接續的基礎上,增加辦理職工醫保和居民醫??缰贫绒D移接續,實現兩險種、跨制度轉移接續 。
【2022年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辦法】 二、職工醫保關系轉移接續政策調整
?統一繳費年限
逐步統一全省職工醫保繳費年限,累計繳費年限到2030年1月1日統一為男職工30年,女職工25年 。
在本省各市參加職工醫保的繳費年限互認,并合并計算為累計繳費年限 。
軍人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醫保實際繳費年限,與入伍前和退出現役后參加職工醫保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
?享受退休待遇條件
1.參加職工醫保的累計繳費年限符合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規定的職工醫保累計繳費年限要求 。
2.在退休后待遇享受地參加職工醫保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 。
?確定退休后待遇享受地
1.在最后參保地符合享受退休待遇條件規定的 , 在最后參保地享受職工醫保待遇 。不符合的,可選擇在最后參保地繳費至規定年限后 , 在最后參保地享受職工醫保待遇 。
2.在最后參保地的繳費年限不符合享受退休待遇條件的 , 也不選擇在最后參保地繳費至規定年限,但在曾參保地符合規定的,可轉回該曾參保地享受職工醫保待遇 。
3.不符合享受退休待遇條件的 , 可選擇在實際繳費年限最長的其他曾參保地或有職工醫保參保繳費記錄的戶籍所在地繳費至規定年限后,在該地享受職工醫保待遇 。
4.不得將辦理職工醫保退休人員待遇與在當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綁定 。
?明確繳費方式和繳費基數
1.可選擇按月或一次性繳費至規定年限 。
選擇按月繳費的人員,以退休后待遇享受地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以各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下同)為繳費基數,按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職工醫保用人單位費率繳納至規定的繳費年限 。按月繳費的人員,其按月繳費期間,享受在職人員醫療保障待遇,不計發個人賬戶 。繳滿規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障待遇 。按月繳費期間,可申請一次性繳費 。
選擇一次性繳費的人員 , 以辦理一次性繳費時退休后待遇享受地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職工醫保用人單位費率繳納至規定的繳費年限 。一次性繳費的人員,繳費達規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障待遇 。
2.可用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補繳 。
3.參保人員不愿意補繳或無力補繳的,可按規定參加居民醫保 。中途可按本辦法規定確定退休后待遇享受地并選擇按月或一次性繳費至規定年限,享受相應待遇 。
三、待遇銜接政策調整
?職工醫保
1.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在省內轉移接續的,在轉出地最后一次繳費的次月,仍享受轉出地的醫保待遇 。在轉移接續前連續繳費未中斷的,在轉入地參加職工醫保后,自繳費次月起享受轉入地的醫保待遇 。
2.中斷繳費3個月(含)以內的 , 可辦理補繳手續,繳費當月即可在轉入地享受待遇,中斷期間的待遇可追溯享受 , 但不得重復享受待遇 。
3.中斷繳費3個月以上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按各市規定執行 , 原則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過6個月 。
?居民醫保
1.連續2年(含)以上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因就業等個人狀態變化在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間切換參保關系,中斷繳費3個月(含)以內的,可辦理補繳手續,繳費當月即可享受待遇 。中斷期間的待遇可追溯享受 。
2.中斷繳費3個月以上的 ,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按各市規定執行,原則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過6個月 。
?個人賬戶
1.省內跨市轉移醫保關系的,個人賬戶資金跨市使用,不劃轉、不提現 。
2.跨省轉移醫保關系的,個人賬戶資金原則上隨其劃轉,特殊情況無法轉移時可以劃入本人銀行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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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市相關政策調整已公開征求意見,詳情可識別以下二維碼查看“關于對《關于公布2022年下半年江門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退休人員繳費標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歡迎社會各界人士于2022年6月15日前提出意見和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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